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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到女商販:出門闖蕩的這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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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門闖蕩的這些年,我過得很辛苦,有很大的局限性,也遇到過許多不公,但我從來沒有生出長久的恐慌感。我總覺得,無論世道如何變化,我總能找到一口飯吃。”


  鄧芬的故事,是中國第一代農民工的一個縮影,她從重慶大山走出來到上海打工,再回到重慶市區安家。不同的是,吃苦耐勞之外,鄧芬的眼界和頭腦,使她跨了多種行業的人生,始終有一層自信的底色。

  口述 | 鄧芬(化名)


  主筆 | 王海燕

  闖蕩和留守

  我是重慶雲陽人,我第一次出門打工,是為了賺錢退婚。當時是1988年,我18歲,已經訂婚了,對方家裡出了500元禮金。我跟未婚夫其實不熟,沒過多久就不想嫁了,但退婚得還禮金,而禮金已經被我哥哥娶媳婦用掉了。

  我打工的地方在湖北仙桃,這個地方現在做口罩很出名,那時主要是建房子,男的去做建築小工,女的在磚廠壘磚,一天能掙2元錢。我在仙桃只做了3個月,還禮金是不夠的,但那一年仙桃總下雨,沒法幹活,村裡人都要回家,不許我一個人留在外面。我就只好回家去結婚了。

  這門婚事不算美滿,但有一點我倒很滿意,就是我丈夫家住在公路邊,交通方便。因我娘家住在山上,我小時上學,來回要走兩個多小時山路,如果家裡賣糧,我們幾個孩子就要用背簍背到公路邊才行,累得愁眉苦臉。所以我從小就想,如果有一天能住在公路邊上,那該是什麼神仙日子。


  1989年,我的第一個孩子出生,第40天時夭折了,我受了一些打擊,但還能承受。那時農村孩子夭折得多,比如我妯娌有個孩子,已經懷了好幾個月,結果是個死胎,只能引產;我丈夫二姐有個孩子,養到3歲,在水缸裡不小心淹死了;我丈夫大姐有個孩子,養到初中,被同學捅死了。孩子沒了,女人們就繼續生。

  我的第二個孩子是1991年出生的,女兒,她出生後不到兩個月,我丈夫就出門去打工了,跟村裡所有的男人一樣,去上海拆遷隊或建築隊。要麼在浦西拆廠房民居,要麼去浦東蓋大樓。後來兩個孩子來上海玩,路過一些著名的高樓,他常常會說:“我在這個工地上幹過活兒。”不過可惜,建好後,他再沒進去過。

  


  圖源:視覺中國

  我丈夫去了上海,我在家也沒閒著,借錢買了磨豆漿的機器,開始做豆腐。豆腐營養好,又比豬肉便宜,在那個年代的農村,算輕奢食品。做豆腐很賺錢,有50%的利潤,剩下的豆腐渣還能養豬。並且我的生意做得靈活,農民如果沒錢,用黃豆換也可以,我的生意不錯,一天能掙100多元,而我丈夫當時在上海,一天工錢只有30元左右。

  所以後來我丈夫就回家了。1993年,我又生了一個孩子,家裡繼續做豆腐,還開了一家小賣店,養了十幾頭豬,建了新房子,真是忙得不可開交。眼看著日子就紅火起來,但忙碌使人心煩,我和丈夫原本和和氣氣,那時開始吵架,甚至打架。

  其實歸根結底,還是我倆價值觀不一樣:我丈夫勤快老實,謹小慎微,信奉靠力氣吃飯;我卻靈活大膽,自有主張,最看不慣因循守舊、不動腦子,兩個人的矛盾也就在所難免。我丈夫比我高近20厘米,但打架我從不認慫,起碼嘴上氣勢從沒輸過,結局自然是常常吃虧,但我丈夫也沒討到什麼好,心情難以平復,所以兩人也就只能繼續大戰下去。

  到1996年,我感到實在過不下去,准備離婚了,甚至帶著孩子去娘家住了好幾個月,但最後還是沒下定決心,個中原因很難一句兩句說清楚。主要是怕離婚後,孩子跟著後爸後媽受苦。不過,家庭氛圍搞成這樣,對孩子更不好,那時我倆一打架,孩子就跟著哆嗦。思來想去,我決定也去上海打工,但得讓孩子知道,爸爸媽媽總還是要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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