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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中有人突然扒窗后摔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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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女士:他良心能过得去吗?他本来就喝了酒了,他犯法了,他有什么理由啊?


  记者在一审判决中看到李吉孝几位同车人员的口供:“四个人喝了两瓶酒”。除此之外,未见血液、呼气等检测证据。李洋说,父亲说自己没有喝酒,事发时也没有做酒精相关检测。

  李洋:同桌的人确实给他在酒杯里倒了酒,但那几天他身体极度不好,吃了药的,是不能喝酒的。


  专家:车主属紧急避险行为

  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行车中被扒窗,突袭者死亡,司机是否应该负责?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原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阮齐林在研读事件资料后,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一定要注意是谁没有按照正常的生活规律去行事。

  阮齐林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说,扒车的李某构成了不法侵害,“作为开车人来说,其实在紧急的情况之下,他只是想摆脱,甚至于对他反击的意思都没有,所以其实可以理解为一种紧急避险行为。”


  阮齐林提出,于情于法,开车的人都不存在刑事犯罪意义上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同时也不存在民事上的责任。

  至于侯女士及一审法院提到的饮酒问题,阮齐林认为与李某死亡也没有因果关系。“这个案件跟酒驾没关系,不是因为说他酒喝多了,开车控制不好,出了交通事故,违反了交通规则。他只是遇到一个突如其来的不法侵害。法律上,躲避侵害是他的权利。”

  二审开庭中,李吉孝仍坚持自己无罪,但检方并未变更指控内容,仍认定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记者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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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1 游客 [次.昔.称.载] 2021-02-28 08:04
    法官很操蛋,只是因为有人死了,可能涉及死者家属经济赔偿要求,便不顾事实,强行抓住当事人安上罪名,人为制造冤假错案,这样的司法机构怎么能构建和谐社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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