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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玩具槍被判十年 申訴多年後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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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安朋當年做生意留下的一把玩具槍、BB彈,如今在他兒子手中。耿學清/攝

  最初,那是有關玩具的小本生意。山東省青州市國威玩具店店主李秀蘭以每支290元的價格從臨沂市的批發商景安朋那裡進了一批玩具槍,再以每支400多元的價格售出。


  這種玩具槍的子彈是塑料制成的“BB彈”,根據顧客董冰冰後來在法庭上的回憶,他用來“在附近山上打瓶子、打鳥玩,玩了不到兩個星期壞了”。

  然後,在2013年的一次執法行動中,警方查獲了20支這樣的玩具槍,其中15支被鑒定為槍支。因此,景安朋、李秀蘭以及另外兩名顧客走上了被告席。2014年7月審理的這起涉及4人的案件中,青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罪名判處他們不同程度的刑罰。

  其中,景安朋和李秀蘭的刑期是十年,將於2023年期滿。但自判決之日起,他們一直沒有停止過申訴。

  如今,李秀蘭的申訴得到了回應——今年9月16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向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證實,受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令,該院將再審李秀蘭非法買賣槍支罪一案。

  這是近年又一起獲得再審機會的由玩具槍引發的槍支犯罪案件。

  願意“用身體做試驗”

  據悉,再審將於9月24日在李秀蘭服刑的女子監獄裡進行。李秀蘭的家屬及代理律師婉拒了采訪。她的丈夫郭強只是簡單地說,李秀蘭當年貨架上擺的是玩具槍,她入獄後,家裡受到很大影響,“家人抬不起頭”。

  同案的另一名當事人景安朋,也在等待這次再審。


  過去這些年,他的哥哥景安邦一直試圖證明景安朋賣的是玩具而不是“槍”。

  2014年7月8日,在法庭裡聽到玩具槍被認定為槍支時,景氏兄弟情緒激動。他們出身農村,文化程度不高,無法理解槍口比動能、焦耳等專業術語。在法庭上,他們大喊要求“用身體做試驗”,“用那些槍打我們,看看是不是真槍。”

  今年9月14日,接受中青報·中青網記者采訪時,景安邦承認自己當年有些激動,“接受不了弟弟賣玩具槍要判刑10年”。


  他用“做試驗”的方式向記者強調那是玩具槍。“砰、砰、砰——”在臨沂市臨沭縣玉山鎮玉山村老家院子裡,他拿起“槍”朝自己的胳膊連續打了幾下,“BB彈”彈開後,被擊中的皮膚出現幾個紅點,旋即消散。

  “沒啥感覺,別提受傷了。”他說,這是景安朋做生意時留下的玩具槍之一,當年因破損未被警方取走。7年裡,景安邦一直在自責,認為是自己把弟弟送進了監獄。

  “就是幾支玩具槍,頂多沒收,大不了關幾天,沒事的。”2013年8月19日,景安邦這麼勸弟弟去自首,隨後開車將他送到山東省青州市公安局。

  時年25歲的景安朋在臨沂市永興國際玩具城經營鑫鵬玩具店,那裡是中國玩具批發業最大集散地之一。2004年左右,景安朋中專畢業後,一直在此打工,直到擁有了10余平方米的門面房。

  青州市警方是順藤摸瓜找到這裡的。

  最早出事的是青州農民李曉海,他通過社交網絡出售玩具槍,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他的貨源來自李秀蘭,再往上是景安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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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1 游客 [曰.西.禹.語] 2020-09-20 10:14
    中共太脆弱了:心虛啊,草木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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