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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繁簡之爭又起你寫漢字還是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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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針對一位政協委員提交的《關於在全國中小學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的提案》,教育部在官網公開做出答復。事件一經報道,迅速在網上引發熱議。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件事。


  從法律的角度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學校在教學中使用規范的簡化漢字符合法律規定。也要看到,在中小學閱讀經典和書法教育等場合,難免會涉及與繁體字相關的內容。但在教學中,孰輕孰重,誰主誰次,其實已經一目了然。

  


  之所以這一提案再次引發關注,其背後是由來已久的漢字“繁簡之爭”。在上世紀初轟轟烈烈的新文化運動中,使用怎樣的語言文字已經成為一個重要議題。在新舊交替之際,提倡民主科學的文化旗手順應時勢,一致把矛頭對准繁體字和文言文,於是錢玄同在《新青年》上倡導使用簡化字,不少人一度甚至倡議用拼音文字代替方塊漢字。新中國成立後,為了盡快提高識字率、降低文盲率,政府組織專家出台一系列漢字簡化方案。期間雖有爭議和反復,但1986年最終確定的《簡化漢字總表》,提供了簡化漢字的規范定本,成為十多億中國人的通用文字,發揮著普及文化的強大效能。


  提案中關於簡化字“因簡害義”“有損漢字的藝術美和規律性”的批評,代表了近年來呼吁復興繁體字的聲音。除了保持書法美觀性、便於與港澳台及海外華人交流外,認為簡化字削弱了漢字的表意性、違反了“六書造字”的原則、不利於傳承傳統文化,是繁體字支持者的主要觀點。他們舉出“親不見,愛無心,體無骨,龜無腳”的例子,認為簡化字無法准確傳達先人的造字意圖。但要看到的是,即便個別簡化漢字在簡化方法可以商榷,但漢字簡化本身確實是大勢所趨。

  


  一部漢字的演變史,就是形式上更清晰、更簡潔的歷史。從先民為了記事而在瓶瓶罐罐上刻畫出半抽象符號,到龜甲獸骨上的甲骨文、青銅鍾鼎上的銘文,再到秦始皇統一中國推行小篆,再到漢隸與標准楷書,漢字的書寫和結構一路向簡易、清晰、平實演化。從秦漢定鼎、隋唐盛世到明清一統,中華民族的文脈和道統並未因為書寫系統的演化而中斷,反而憑著“書同文”的實用和便利,在偌大的疆域裡吐納百家之言,進而一脈相承,蔚為大觀。

  事實上,現在的很多簡化字,也是其來有自。大量簡化字,源於在古代通行已久的一些簡體字(包括異體字、俗體字等),並參考了草書和行書的寫法,古代早就在使用。“繁簡之爭”的核心,其實還是文化觀念之爭,反映的是漢字易認與易寫之間的張力,關系到文字的審美和實用功能之爭。正如有學者所說:文字不等於文化。的確,所謂繁體字裡的象形、指事含義,只是傳統文化中的很少一部分。認識繁體字的人不經過專門的文化學習,同樣讀不懂古典詩文,學不到傳統文化的精髓。要看到,文字是承載意義的一套符號系統,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現代文明的輝煌成果,無論用簡化字還是繁體字記述,都不影響其本身的意義和價值。盡管部分繁體字相比簡化字確實是“去古未遠”,但從便利書寫和高效傳播的角度看,簡化字才是適宜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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