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新闻资讯

论坛

温哥华地产

大温餐馆点评

温哥华汽车

温哥华教育

黄页/二手

旅游

男子7天5次取1万美元 银行遭重罚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今天,央视报道了一条新闻”一位个人用户在一周内5次在中国的银行取了1万美元,银行被罚4万人民币。这条新闻被多家媒体转载,引发不少在美华人关注。


  

  12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网站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


  个人耿某某在7日内从同一储蓄账户5次提取1万美元现钞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承德市中心支局对某国有银行承德分行处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万。

  错在哪里?

  不少人对此有疑问?为何不能取钱?银行为何被罚?

  


  据新京报报道,在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中,每人每年有5万美元购汇额度,这是为公众所熟知的。

  然而,罚单信息显示,违法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七条。

  该条内容为:“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也就是说,该行为可能构成以分拆方式逃避限额监管。

  

  事实上,2009年11月25日国家外汇局曾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了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特征。

  其中包括六种特征分别为:

  一是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将外汇汇给境内5个以上(含,下同)不同个人,收款人分别结汇。
觉得新闻不错,请点个赞吧     无评论不新闻,发表一下您的意见吧
上一页12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324 秒 and 5 DB Queries in 0.0019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