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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个新增禁用词 一带一路战略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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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在《新闻阅评动态》第 315 期发表《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中规定了媒体报道中的禁用词,到处都体现了人道主义和主权意识。


  新增的时政社会生活类词汇中强调,对国内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使用“老板”。

  报道中一般不有意突出某一类型群体或某一种身份。


  如灾祸报道中,不使用“死难者中有一名北大学生,其余为普通群众”的类似提法。

  另外,新闻媒体和网站应当禁用的不文明用语有 38 个,例如“装逼、草泥马、特么的、撕逼、玛拉戈壁、爆菊、JB、呆逼、本屌、齐B短裙、法克鱿、丢你老母”等。

  法律法规类类词语中,不宜称“中共XX省省委书记”“XX市市委书记”,应称“中共XX省委书记”“XX市委书记”。

  除对过去特定历史时期的表述外,不再继续使用“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称谓。

  在表述民族宗教类词语时,不得将香港、澳门与中国并列提及,如“中港”“中澳”等。

  不宜将内地与香港、澳门简称为“内港”“内澳”,可以使用“内地与香港(澳门)”,或者“京港(澳)”“沪港(澳)”等。

  此外,“村长”、“村官”、“解放前(后)”、“新中囯成立前(后)”、“前苏联”、“深港一体化”、“一带一路”战略等过去惯用提法,也在禁用词之列。

  

  百度搜索“一带一路”,从网媒到政府官网,错用比比皆是。

  新华社发布《新华社新闻信息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2016年7月修订)》,在2015年11月发布的《新华社在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45

  条禁用词、规范用语基础上,这版新增57

  条内容(框出部分为新增内容),供大家参考。


  以下为最新修订版全文

  ↓↓↓ 一、时政和社会生活类

  1、对有身体伤疾的人士不使用“残废人”“独眼龙”“瞎子”“聋子”“傻子”“呆子”“弱智”等蔑称,而应使用“残疾人”“盲人”“聋人”“智力障碍者”或“智障者”等词汇。

  2、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着名”“最先进”等具有极端评价色彩的词汇。

  3、医药产品报道中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治愈率”等词汇,药品报道中不得含有“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新技术” “最高技术” “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词汇。


  4、通稿报道中,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男神”“女神”等词汇,可使用“着名演员”“着名艺术家”等。

  5、对各级领导同志的各种活动报道,慎用“亲自”等词。

  除了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重要会议外,一般性会议不用“隆重召开”字眼。

  6、对国内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使用“老板”。

  7、报道中一般不有意突出某一类型群体或某一种身份。

  如灾祸报道中,不使用“死难者中有一名北大学生,其余为普通群众”的类似提法。

  8、不使用“践行‘八荣八耻’”的提法,应使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9、报道中禁止使用“哇噻”“妈的”等脏话、黑话等。

  近年来网络用语中对各种词语进行缩略后新造的“PK”“TMD”等(新媒体可用“PK”一词),也不得在报道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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