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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被拖吊三次怒打司機PO網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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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天被拖吊三次,甚至有一天上午和下午各被拖吊一次,讓新竹一名劉姓男子幾乎抓狂!劉姓男子找了六名朋友,前往拖吊場砸店,還將拖吊車司機打了一頓,其中一人也將砸拖吊場辦公室的畫面拍下PO網炫耀。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傷害罪名,將帶頭的劉姓男子判處四個月徒刑,其余共犯則被判處三個月到五十天的拘役。(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新竹市一名劉姓男子,去年的四月初,愛車四天內被拖吊三次,而且其中一天是上下和下午各被拖吊一次,劉姓男子前往拖吊場領車時,又與拖吊場人員發生口角,並認為拖吊場有針對性,所以憤而找了六名朋友,帶了球棒就去拖吊場砸辦公室,並將林姓拖吊車司機打了一頓,其中一名朋友還將過程攝影PO網炫耀,警方獲報後很快將砸店的七人全數逮捕送辦。

  七名被告在法院庭訊時都坦承犯行,而且證據明確,法官認定七人是傷害罪共同犯;法官審酌,劉姓男子是有相當智識經驗的成年人,遇有拖吊糾紛,應理性溝通或適法主張權利,卻僅因細故糾紛,即揪眾毆打拖吊車司機,造成被害人身上多處受傷瘀青,雖然被告有意願和解,但與被害人因賠償金落差過大,雙方未和解。法官因而依傷害罪名,判處劉姓男子四個月徒刑,其他六名共犯則分別判處三個月到拘役五十天的徒刑,均可易科罰金。警方獲悉判決後表示,光是劉姓男子易科罰金就要付出十二萬元,就可拖吊六十次,加上其它人判刑算起來,可拖吊一百次,沖動的代價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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