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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亡羊補牢 事態頻發北京急頒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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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要求對於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最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同時對於出面回應的政府工作人員,要給予一定的自主空間,寬容失誤。


  

  天津爆炸仍有很多疑點有待揭開(圖源:VCG)


  該通知規定,要提高政務輿情回應實效。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及時發聲,最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

  值得關注的是,通知還對輿情回應的方式給出意見,“回應內容應圍繞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和關鍵問題,實事求是、言之有據、有的放矢,避免自說自話,力求表達准確、親切、自然。”

  這已是北京在近幾個月內第二次發文強調要第一時間回應輿情,在今年4月國辦印發的《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種,就要求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時,負責處置的地方和部門是信息發布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人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快速反應、及時發聲。

  而需重點回應的政務輿情則包括,對政府及其部門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誤解誤讀的、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產生較大影響的、涉及民生領域嚴重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涉及突發事件處置和自然災害應對的、上級政府要求下級政府主動回應的政務輿情等。


  有學者表示,從公關和危機處理的角度來看,重大突發事件之後,政府部門要第一時間發布,否則容易導致謠言的產生、民眾的猜測和質疑。即時信息可能不夠完備,但要第一時間站出來,後續掌握的更加具體的情況可以持續發布。

  事實上,中共高層一直都對輿情回應的問題不乏關注,今年2月的一次國務院常務會上,李克強就說,“現代政府,一個很重要的標志,就是要及時回應人民群眾的期盼和關切。”


  但在現實中,很多地方顯然沒能跟上高層的思維。從邢台水災到連雲港核工業事件,到更早的天津港爆炸事件,再到更早的長江沉船事故,官方對於輿情的回應依然顯得滯後,滋生的不但是謠言、還有民眾對於政府能力的質疑。這實際上已經形成一種惡性循環,官方對輿情的回避導致了社會的不信任,而這種不信任又不斷被官方的回避所激化,此次連雲港的核循環項目時間,就突出的體現了這一問題。

  有評論指出,政府管控政務輿情應該有風險意識,地方部門捂蓋子的功夫再高,也跑不過新媒體飛毛腿的速度;當事人塗脂抹粉的能力再強,也架不住真相的反噬能力。要徹底告別粗放的倒逼模式,進而建立起與公共治理能力現代化相匹配的主動式、科學式輿情回應機制。

  除此之外,還應當注意的是,加強輿情回應的關鍵不僅僅在於時效上的快速,還要准確判斷當前的輿情核心是什麼,否則只可能變成隔靴搔癢。前不久的雷洋案中,初期輿情的核心是雷洋的死因存疑,但官方的回應卻始終聚焦在證實雷洋確系嫖娼之上,導致輿論出現分化,間接擴大了事態。

  誠如該評論所說,,權力公信之所以在少數地方、少數部門呈現透支狀態,甚至公權發言陷入詭異的塔西佗陷阱,與政務輿情回應的千瘡百孔有著莫大幹系。從這個意義上說,政務輿情回應不僅是危機公關的技術,更是重塑權力公信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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