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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耀昆(右)及禤蔼玲(前左),周三在聆讯中午休息时步出法庭。

省议员艾美宝(左)与数位菲裔人士,周三上午曾到庭旁听。

案中菲律宾女佣萨米恩托。资料图片
香港移民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因非法安排菲律宾女佣到温哥华在自家工作,较早时被判贩运人口等罪名成立,周三在卑诗最高法院举行判刑聆讯。控方要求法官判处柯耀昆监禁5至6年,而辩方律师则要求约两年家居软禁。法官决定本案押后在10月15日宣判。
聆讯于周三上午10时,在位于温市中心的卑诗最高法院展开。留短发的柯耀昆,身穿棕色西装上衣准时到庭,坐在被告栏。柯耀昆之妻、成功脱罪的禤蔼玲(Oi Ling Nicole Huen)则身穿白色上衣,到庭全日旁听。
案件曝光后找工极困难
法庭聆讯由检控方律师莱普里埃(Peter La Prairie)陈述开始。他当庭宣读未有到庭的菲佣萨米恩托(Leticia Sarmiento)的受害人影响陈述。
萨米恩托说:「我是个好母亲、好女儿,我从未做坏事。我帮助别人并期待得到同样对待。」她还表示,自2007年离开菲律宾前去香港,就没见过自己的孩子,2010年无法寄钱回菲律宾,孩子被迫中断学业。她也称来加国希望过好生活,但本案被媒体广泛报道使她难堪,找工也十分困难。
控方:菲佣被当成「现代奴隶」
莱普里埃直指萨米恩托被当成「现代奴隶」,要求法官戈佩尔(Richard Goepel)就非法贩运人口、非法雇用外国公民、提供不实申请资料3宗罪成罪名,判处柯耀昆监禁5至6年。
柯的辩护律师普奥沃罗斯(Nicholas Preovolos),在随后的陈述中再度质疑萨米恩托的诚信,指她多项证供前后不一。普奥沃罗斯说,柯耀昆没有犯罪纪录,对社区没有威胁,不应处以与社区隔离的囚禁处罚。他建议法庭给予柯耀昆2年少一日的家居软禁,以及社区服务令等处罚。
在聆讯结束前,柯耀昆试图在庭上就证供再做解释,但戈佩尔称无法更改陪审团决定,并宣布10月15日作出宣判。卑诗新民主党(NDP)温哥华-坚盛顿(Vancouver-Kensington)选区菲律宾裔省议员艾美宝(Mable Elmore),周三与多位菲裔人士到庭旁听,但艾美宝未有评论案件。聆讯结束后,柯耀昆没向传媒发言,但禤蔼玲则表示以「平常心」对待聆讯及日后宣判(详另文)。
首宗移民相关的人口走私案
40岁的菲佣萨米恩托在香港就为柯耀昆夫妇工作,2008年9月被带到加国负责照顾柯耀昆夫妇的3个孩子。萨米恩托在法庭供称,来加后每天要工作16小时,每周7天,没有休息日及假期,又被限制活动范围。直到2010年6月,萨米恩托与禤蔼玲发生争执后报警,事件才揭发。
6月底,陪审团判50岁的柯耀昆上述3罪乙成立,而禤蔼玲的非法贩运人口、非法雇用外国公民两项指控均不成立。
本案为加国首宗以移民相关法律定罪的人口走私案,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及1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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