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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把2粒寫成21粒 女子遵醫囑一天吃藥42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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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浙江紹興越城區馬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布情況通報:


經查,媒體反映情況屬實。對此我們深感愧疚,同時也暴露出中心在醫療質量管理中存在的疏漏。事件發生後,我中心已為患者提供免費檢查、治療及隨訪。目前,雙方已就補償事宜協商一致,並獲得了患者的諒解。

針對該事件暴露出的管理短板和人員責任問題,區衛健局已成立專項調查組進行立案調查。同時,我中心已開展全面深入自查整頓,對涉事醫生、藥劑師啟動問責程序,依法依規處理。


此前報道

浙江紹興一位應大媽因腳部受傷,到越城區馬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結果院方開錯了一種口服藥的劑量,一次2粒變成了一次21粒。

當天應大媽分兩次共吃了42粒,覺得難受想吐。她回到該衛生中心,經確認該藥品應當是每次服用2粒,隨即院方給應大媽做了身體檢查,血常規結果基本正常,葡萄糖和乳酸脫氫酶兩項指標超標。


4月24日,涉事衛生中心工作人員回應記者稱,事發後已為患者做身體檢查,目前還在協商後續處置方案。

據報道,由於應大媽擔心過量服用藥物導致的不良反應,向院方提出10萬元賠償。院方承認了錯誤並表態會負責,願意補償2000元。


綜合:馬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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