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新聞資訊

論壇

溫哥華地產

大溫餐館點評

溫哥華汽車

溫哥華教育

黃頁/二手

旅游

百年爭議有望終結!"赴美生子"或將徹底終結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本周三(4月1日),一場可能重新定義“誰是美國人”的歷史性案件,將在最高法院開庭辯論——關於“出生公民權”的案件。


這是最高法院在127年來首次介入“出生公民權”的審理。上一次還是在1898年,由華人黃金德起訴美國政府並獲勝,最終確定了“出生公民權”,如今,最高法院或將重新定義憲法第14修正案。

美國出生公民權是由憲法第14修正案確認的,當時美國內戰剛結束,奴隸得到解放,為了確保奴隸及其子女能夠獲得公民權,美國國會通過了憲法第14修正案,並得到絕大多數州的同意。




第14修正案第一款規定:“所有在美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其司法管轄的人,均為美國公民及所居住州的公民。”(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這其中,包含了兩個定語:1、在美國出生或歸化;2、受其司法管轄。並且中間的是“and”而不是“or”,這意味著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成立,才能成為美國人。

爭議

“受其司法管轄”到底如何定義?

然而長期以來,落實憲法第14修正案時,一直聚焦於“出生在美國”,對於另一個重要的因素——“受其司法管轄”,則從未被提及。

包括黃金德案中,雖然黃金德勝訴,但最高法院只是在判決書中寫道:“黃金德在舊金山出生,其父母已經在美國定居,在舊金山有永久住所……”,沒有解釋清楚“受其司法管轄”到底如何界定!


因此,最高法院此次審理,將重點放在“受其司法管轄”(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的認定上。

川普第二次入主白宮後首日就簽署行政令,廢除“出生公民權”,並表示,“受其司法管轄”強調父母必須在美國擁有永久住所(domicile)或“合法定居”,子女才有資格獲得公民身份,臨時訪客或者非法移民應該被排除。

白宮發言人阿比蓋爾·傑克遜(Abigail Jackson)在聲明中表示:“最高法院有機會重新審視第14修正案的公民權條款,並將美國公民身份的含義恢復到其最初的公共含義。此案將對所有美國人的安全產生巨大影響。”


意外收獲

聯邦地區法院被限制權力

毫無疑問,川普的行政命令在多個州被告上法庭,包括華盛頓州等州提起的挑戰以及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代表個人提起的集體訴訟Barbara v. Trump。

而多個民主黨州的聯邦地區法院接連發布全國性的禁令。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一連串的全國性禁令,卻讓地區法官從此喪失一項“特權”。

2025年6月,最高法院宣布一項判決,裁定“單一地區法官無權對全國生效的行政命令頒布普遍性禁令”,從而剝奪了地區法官宣布全國性禁令的權力。

大法官艾米·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罕見與另一名大法官凱坦吉·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公開翻臉。傑克遜在意見中稱“法院的職責是命令所有人(包括政府)遵守法律。”而巴雷特則斥責道:“傑克遜過於強調司法可以不受限地約束行政,卻忽視了司法自身權力的邊界。”
點個贊吧!您的鼓勵讓我們進步     這條新聞還沒有人評論喔,等著您的高見呢
上一頁12下一頁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在此頁閱讀全文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598 秒 and 5 DB Queries in 0.0040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