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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 離開加州就出事?華人車禍報警 卻被移交ICE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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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發生在美國中部的執法案例在華人移民群體中引發持續關注。一名長期居住在南加州的華人男子,因工作原因臨時前往Oklahoma City處理事務,在返回加州途中,於奧克拉荷馬州境內遭遇大范圍降雪和強風天氣,高速公路路面結冰,車輛失控翻車。


事故發生後,當事人第一時間撥打報警電話求助。

警方隨後到達現場,對事故進行處理。從目前披露的信息看,該起事故不涉及酒駕、毒品或其他刑事違法行為,屬於因惡劣天氣導致的交通意外。


然而,在現場處理過程中,警方在核實身份時,對當事人提出了三個問題:其居住地、國籍以及當前的移民身份狀況。

當事人如實作答後,被帶往當地警局,而非僅完成事故記錄後離開。隨後,地方執法部門將當事人移交給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當事人由此進入移民拘留程序,至今仍處於羈押狀態,等待出庭。

全美移民事務所CEO在接受咨詢時表示,她幾乎每天都會接到涉及華人被ICE拘捕的求助電話,而這起案件只是其中之一。她指出,當事人Z先生並無任何刑事犯罪記錄,目前正處於政治庇護申請等待面談階段,身份狀態並非“逃避執法”或“非法潛逃”。

根據正常程序,在未涉及刑事指控的情況下,地方警局對當事人的行政拘押期限一般不超過48小時,期滿後應予以釋放。

但她也表示,在律師團隊尚未收到任何正式通知的情況下,ICE執法人員提前將Z先生從警局帶走,使得釋放申請在程序上失去實際效果。“如果ICE沒有提前介入,當事人很可能已經被放出來。”


通過這起案件她希望提醒,許多非加州地區的地方執法機構與ICE之間存在較為緊密的協作關系,包括信息互通和聯合行動機制。一旦在執法過程中觸發移民身份核查,後續是否移交ICE,往往不再由當事人或律師即時掌控。

該事件在華人社群中引發廣泛討論。

美國不同州,地方執法部門對移民身份問題的處理方式存在明顯不同。


事實上,這起案件也發生在美國地方執法與聯邦移民執法關系迅速變化的背景之下。《華盛頓郵報》4日報道,民主黨目前正圍繞《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中的287(g)條款,在多州推動立法,試圖禁止或限制地方警方配合聯邦機構參與移民逮捕。該條款允許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與地方警察局或警長辦公室簽署合作協議,使地方執法人員在特定情況下可介入移民執法。

報道指出,目前已有至少8個州通過立法,限制或禁止地方政府參與287(g)合作;另有幾個州計劃在2026年審議類似法案。與此同時,根據ICE數據,自川普政府2025年1月再次執政以來,ICE與地方執法機構簽署的287(g)協議數量大幅增加,覆蓋多個此前並未參與該機制的州。

移民權益組織指出,簽署更多287(g)協議,並未明顯減少街頭移民執法行動,但地方警方與ICE的聯動程度卻顯著提高。在這一背景下,Z先生在交通事故報警過程中被移交ICE,更像是地方執法與聯邦移民系統高度銜接下的結果,而非單一事件。

移民身份尚未完全穩定的人群而言,不同州是否參與287(g)合作,正逐漸成為影響個人風險的重要因素。

截至目前,警方及ICE尚未就該案發布完整的書面執法說明。Z先生仍被ICE羈押,案件預計於2月9日開庭,後續進展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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