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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 于正起诉百万网红索赔,认为节目内容损害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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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诉状,让编剧于正和百万网红自媒体大V“秀才侃娱乐”的对峙,瞬间成了全网焦点。12月6日,于正起诉该网红侵犯人格权、索赔50万元的消息炸开,这场关于“文娱评论边界”的攻防战,火药味十足。


事件的导火索,是“秀才侃娱乐”在节目中使用了“抄袭犯”等定性标签,以及“狗掀门帘全靠嘴”等犀利比喻。于正方认为,这些表述带有主观侮辱和贬损性质,严重损害其人格权,因此坚决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置顶道歉30天,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然而,被告方“秀才侃娱乐”的持有者赵先生,显然不打算认怂。他迅速反击,亮出了自己的“事实依据”:节目内容基于2014年法院终审判决于正抄袭成立的事实、当年《人民日报》相关社论,以及业内着名的编剧联名声援琼瑶事件。赵先生强调,这是基于公开事实的评论,而非诽谤,并已宣布删除争议修辞后重制节目。他甚至放出狠话:“若败诉将连发80年道歉声明”,态度可谓强硬。


这场官司的核心争议,早已超越了简单的对错,直指“事实批评”与“人格侮辱”之间那道模糊的边界。于正方主张,即便历史上存在法院判决的抄袭事实,反复使用“抄袭犯”等标签也已超越合理批评范畴,构成了对其社会评价的持续贬损。而节目方则坚持,评论自由应建立在事实基础上,法院判决和权威媒体报道就是他们最硬的底气。




不过,细究之下,节目方的“事实武器库”也并非毫无瑕疵。其引用的“156人联名抵制”存在误差——实际是2014年139名编剧联名声援琼瑶,这是一次行业内的道德声援,并非正式的“抵制”行动。这一点,或许会成为法庭上双方辩论的焦点。

目前,这场备受瞩目的官司已定于2026年1月4日在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开庭。一边是决心扞卫名誉的知名编剧,另一边是高举“评论自由”旗帜的自媒体人,这场较量不仅关乎50万元的赔偿,更是一次对文娱行业舆论监督尺度的公开拷问。

最终是于正成功“捂嘴”,还是“秀才侃娱乐”赢得评论空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法庭。这场于正起诉百万网红索赔50万的热点,注定要留下一道深刻的行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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