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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封存吸毒记录"跟追求正义没一毛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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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应比较慢,一件事除非特别重要,又特别异常,我都懒得写。

这次闹得沸沸扬扬的“吸毒记录封存”,跟郑智化机场事件很相似:郑智化干了一件特别好的事情,全网都在骂;这次是难得的一次制度进步,全网都在骂。确实让我看得瞠目结舌。


这件事的核心,就是一个现代社会,应该如何看待那些已经接受完处罚的违法犯罪人员,尤其是他们犯的只是轻微罪,甚至只是违法并不构成犯罪。

有两种做法。

一种是让你一辈子都翻不了身。古代还要在额头上刺字,叫做黥刑,伤害性不高,侮辱性极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让你“社会性死亡”。

还有一种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知错而改善莫大焉”。让违法犯罪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其中特别重要的一条就是消除或封存记录,不让他的工作生活受到影响。

从这个意义上讲,明年1月1日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是一次巨大的进步,我们往现代文明社会又向前迈了一步。这些年,很多政策法规变化,都指向限制私权,扩张公权,好不容易有了一次反其道而行之,实属难得。

注意,不仅是吸毒,所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记录都要封存。

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但这么难得的一次进步,全网都在质疑讽刺,这里一定有不正常的地方。大家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些想法对不对?从简单到复杂,挨个说一下。

一、不要让“少爷”跑掉了

引发群情汹涌的是南通文旅编辑的那句“哪个少爷吸了”,然后一堆人去加南通文旅的账号,一夜之间涨了几百万粉丝。


所以,大家指望不封存记录来惩罚少爷们?

他要真是一个能量大了能影响修法的“少爷”,用得着这么做吗?

这里面大部分是普通人,为了不让“少爷们”好过,干脆让普通人一起陪枪毙?

退一万步说,即便是“少爷们”推动了修法,如果这个法规是进步的,对全社会是有利的,我们也要反对吗?

也许有人会说,我不在乎法条修订,我就是要挺南通文旅,挺我心中的英雄。朋友们,如果我们觉得一件事不对,先要基于事实,要言之有据言之有理。就好像我们讨论农民养老金问题,我们就得扎扎实实给予事实数据说话。


这么藏头露尾、没头没尾的说一句俏皮话,叫什么英雄?

退一步说,就算是英雄,但是他想当一个英雄吗?

不管他说得对不对,不管他想不想当英雄,也一定要把他推到英雄的位置上去是吗?

所以,这个“理由”背后全是情绪,禁不起任何推敲,这是最浅层的“理由”。

二、谁让他违法犯罪呢?

很多人会觉得:只要我不违法犯罪,就不会影响我;只要他违法犯罪,就是他咎由自取。

我只能说这种人未免过于自信了,人一辈子,要犯的错多着了,违法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你借张银行卡给人用,可能就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案件数量这几年迅速增长,已经成为仅次于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的第三大罪名。

即便你一生谨小慎微,你能保证你身边的亲朋好友也没有一个违法犯罪的吗?这不是个小数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的数量达4035万件,平均每年807万件。你准备好了一旦他们违法犯罪,你就要割席断交,甚至断绝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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