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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新闻: 多伦多华人房东遭欠租10万:致省长福特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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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房屋租赁法改革措施出炉后受到租客团体的猛烈批评,房东似乎也不太满意。多伦多一位华人房东在此之前刚刚给福特省长发了一个公开信,结果改革就来了。


小红书网友@高乐高的多单元公寓发帖说,福特政府宣布了对房东与租户纠纷的修改:

1. 租户必须提前通知LTB 听证会上拟提出的问题,并且不得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提出新问题。省政府表示,这是为了避免在双方尚未准备好就某个问题进行讨论的情况下出现休庭,导致驱逐案件不断拖延。


2. 在房东希望收回房产自用时,该法案还将取消房东向租户提供补偿的必要性,房东只要向租户提前120天通知即可。如果房东提前60-119天通知,仍需支付一个月的租金或提供同等房源作为补偿。

3. 此外,省府还出台打击驱逐不交租的租霸措施。

4. 省政府还希望缩短租客拖欠租金后发出驱逐通知的宽限期,从14天缩短至7天,并将申请复核最终听证令的时间从30天缩短至15天。

有一些改进但是没有解决根本问题:

1、根本问题就是租约到期后必须双方同意才能继续住,这是非常合理的做法,而且AB省就是这么操作的,试想,你自己的房子,为啥到期就不能收回来,而且我表达的是,需要双方同意才可以继续住,强调的是双方,不是一方;

2、 一旦发生欠租,可以无理由驱逐,欠租了就是欠租了,这不是事实吗?您去超市买东西,不给钱让拿走东西吗?您去酒店住,不交钱能让您进去吗?



图源:小红书




图源:@M&L

附《致安省省长福特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亲爱的福特省长:


我是一名安省的中小房东,靠收取租金维持基本生活。

然而在过去三年里,我被恶意欠租的租客累计拖欠租金近10万元。

这笔钱原本是用来偿还房贷、维修房屋、维持家庭开支的,如今却化为乌有。

经过深入了解,我发现这并不是个别案例,而是无数安省房东正在共同经历的噩梦。问题的根源,不在个人,也不在仲裁机构,而在于安省的《住宅租赁法》(RTA,ResidentialTenancies Act)本身。

一部严重失衡的法律

RTA的初衷是保护租客的基本权利,这一点我们理解并支持。

但如今,它已严重偏离公平的方向,变成了一部保护坏租客、惩罚守法房东的法律。
不错的新闻,我要点赞     还没人说话啊,我想来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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