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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禁令惹風波!中國公民集體訴訟:被逼賣投資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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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初的德州,原本悶熱的空氣因為一條新法律而變得更加沉重。

9月1日,被稱為?第17號法令(SB 17) 的德州法律正式生效。它的目標直截了當:限制來自中國俄羅斯伊朗和朝鮮的個人或實體在德州購買住宅、農地、商業地產,甚至礦產等資源。如果沒有美國的合法居留身份,這些外國人將無法擁有德州土地。




這部法律一出,輿論立即分裂。支持者認為這是保護國家安全、防止外國勢力滲透的必要措施;反對者則擔心,它把普通的留學生、工作簽證持有者甚至長期生活在美國投資者卷入其中。

在法律的字句裡,除了買賣地產,“租賃” 也被納入考量。SB 17 明確寫道:

一年以下的租約(leases less than one year)不在限制范圍內。


一年或以上的租約,則被視為一種“房產權益”(property interest),因而屬於法律禁止的范疇。

這意味著,如果一名來自被限制國家、沒有永久居留權的人,在德州簽訂了一份一年以上的租房合同,就可能被認為“觸犯”了法律。

表面看似只是合同條款的細微差別,卻直接關系到留學生和移民的居住穩定性。因為在美國,標准租約往往就是一年。如果只能租不到一年的房子,不僅選擇少,而且搬家的頻率將大大增加。


這次提起集體訴訟的3名中國公民,正是因為這樣的限制而走上法庭。

其中一位,是在奧斯汀讀大二的中國學生。他持F-1簽證,過去習慣簽一年的租約,如今卻被迫只能尋找短租房。頻繁搬家、租金上漲,讓學業之外的壓力驟然加大。

另外兩名原告,則已經在德州投資地產。隨著SB 17 的生效,他們不得不將房產掛牌出售,退出本地市場。多年積蓄投入一朝化為泡影,這讓他們覺得不僅是財務受損,更是一種被剝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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