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新聞資訊

論壇

溫哥華地產

大溫餐館點評

溫哥華汽車

溫哥華教育

黃頁/二手

旅游

爸媽走了房子就是小孩的?這樣做恐變成國家財產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土地、房產等遺產若未依規定申報,後果相當嚴重,甚至可能被收歸國有。 近期新竹就發生一起案例,一名長年旅居日本的男子過世後,留下11筆土地,總價值超過9500萬元,但因繼承人遲遲未在期限內申報遺產稅,導致國稅局祭出補稅與裁罰,更進一步移送行政執行,土地因此遭查封,直到跨海公文送達日本,繼承人才驚覺大事不妙,趕緊賣地籌款,補繳近1490萬元稅款。


新竹分署指出,這名男子於民國108年間過世,享耆壽逾百歲,早年移居日本,名下土地大多是在日治時期購入。 該男子在台灣並無設籍的子孫,因此繼承人在處理遺產時,並未依規定申報遺產稅,國稅局隨後依法開單補課並裁罰。

然而稅單透過台外事部門寄送給遠在日本的繼承人,但繼承人仍未如期繳納,國稅局遂將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並請地政事務所對11筆土地辦理查封登記。 同時,分署並核發執行命令,要求繼承人於指定期限到場報告財產狀況,否則將依法拍賣遺產土地。


面對可能失去地產的壓力,繼承人終於委托台灣律師出面處理,順利找到買主,將應繳的遺產稅、利息與罰鍰一次繳清,國庫因此進帳近1490萬元。 隨後,地政機關依法塗銷查封,恢復繼承人對土地的處分權。


此案例凸顯,延誤處理遺產不僅帶來龐大稅務負擔,更可能失去家族資產,提醒繼承人務必依規定及早申報,以免憾事發生。




依《土地法》規定,若繼承人自繼承起超過1年仍未辦理登記,經公告3個月後依舊未完成,土地或建物將由地政機關列冊代管,時間長達15年。 這段期間內,繼承人仍可補辦登記; 但若超過15年仍未移轉所有權,土地將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拍賣所得價款則保存10年,若屆期無人申領,最終才會歸屬國有。
覺得新聞不錯,請點個贊吧     無評論不新聞,發表一下您的意見吧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356 秒 and 5 DB Queries in 0.0062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