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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學宿舍投毒案被告人二審維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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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周立人故意殺人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上訴人周立人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立人為泄私憤,向寢室內兩名室友共食的罐裝麥片內投放劇毒物質,致張某某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周立人因日常瑣事對室友不滿,利用所學專業知識,趁機投毒,意圖殺害兩名室友,周某某因未食用而幸免;在張某某毒發搶救期間,刻意隱瞞事實,延誤救治,終致張某某多器官系統功能衰竭身亡;案發後,試圖隱匿和銷毀重要物證掩蓋罪行、逃避懲罰,犯罪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影響惡劣,罪行極其嚴重。2025年4月7日,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周立人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後,周立人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7月11日二審公開開庭審理該案。二審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一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前述裁定。


二審審理過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周立人及其辯護律師各項訴訟權利。

早前報道:向室友投放秋水仙鹼致1死,湘潭大學宿舍投毒案凶手被判死刑


來源: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4月7日)

4月7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周立人故意殺人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周立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周立人與被害人張某某、被害人周某某系湘潭大學2022級碩士研究生。2023年6月,周立人調入張某某等人居住的寢室。此後,周立人因瑣事與張某某等室友多次爭執,產生積怨。2024年1月,周立人從網上下載多篇涉及秋水仙鹼的資料,並購買秋水仙鹼粉末藏於寢室衣櫃。

2024年3月至4月,周立人與室友張某某、周某某矛盾不斷升級並發生多次激烈爭吵。4月3日,周立人得知兩人向學校要求將其調出該寢室,隨後向寢室內張某某、周某某共食的罐裝麥片內投放秋水仙鹼粉末。4月7日,張某某食用該麥片後出現嘔吐等症狀,並到醫院就診。4月13日,張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張某某系急性秋水仙鹼中毒致多器官系統功能衰竭而死亡。4月17日,周立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另查明,周立人大學本科所學專業內容涉及秋水仙鹼。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立人為泄私憤,向寢室內兩名室友共食的罐裝麥片內投放劇毒物質,致張某某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周立人因日常瑣事對室友不滿,利用所學專業知識,趁機投毒,意圖殺害兩名室友,周某某因未食用而幸免;在張某某毒發搶救期間,刻意隱瞞事實,延誤救治,終致張某某多器官系統功能衰竭身亡;案發後,試圖隱匿和銷毀重要物證掩蓋罪行、逃避懲罰,犯罪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影響惡劣,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懲處。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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