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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 税务部门:未发现刘晓庆有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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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名女演员刘晓庆再次被举报偷税漏税,税务部门称,经查证未发现问题。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上海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星期五(8月8日)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期对刘晓庆及相关企业涉税违法事项依法进行了核查。经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

刘晓庆当日在微博发文声明:“前期,有针对本人及相关企业的涉税违法事项举报。经税务部门核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本人将继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纳税。”



据此前报道,今年5月,深圳的王姓男子举报刘晓庆通过名下一小微企业,以“形象代言费”名义将330万元(人民币,59万新元)借款转为个人收入,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规避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


这家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涉嫌虚开发票逃税。

今年74岁的刘晓庆曾参演《芙蓉镇》《武则天》等多部影视作品,并获金鸡奖等荣誉。2002年,她曾因偷税被判入狱,引发全国税务稽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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