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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员提法案:任何人只要在美国居住7年就发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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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只要在美国居住7年就发绿卡!加州参议员提移民改革法案,立即“大赦”,超800万人可获得绿卡

此前曾大闹国土安全部部长新闻发布会的加州联邦参议员亚历克斯·帕迪拉(Alex Padilla),周五(7月25日)在洛杉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一项移民改革法案,根据其法案内容:任何人只要在美国居住7年,没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发绿卡


如果获得通过,将有超过800万在美国的非法移民能够获得绿卡,另外有11名民主党参议员同意这项法案。



帕迪拉提出的法案全名是《更新1929年移民法中的移民条款》(Renewing Immigration Provisions of the Immigration Act of 1929),也被称为《登记法案》修正案,意在更新已有近百年历史的《1929年移民法》,也被成为《登记法案》(Registry Act)。该法案第249条规定,赋予国土安全部门负责人酌情决定权,可为在美长期居住的移民登记绿卡身份,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大赦”。

该法案自1929年颁布以来被修改过四次,第一次是法案实施的当年,给予1921年1月1日之前进入美国的所有人士颁发绿卡。最后一次修改是在1986年里根政府任内,给1972年1月1日进入美国的所有人士颁发绿卡

帕迪拉表示,自1986年以来,该条款未作任何修改,申请资格的截止日期仍然是1972年1月1日——距今已有50多年。因此,帕迪拉要求立即实施“大赦”。


具体来说,帕迪拉提议的《登记法案》修正案包括以下内容——

修改现有的《登记法案》,改变资格截止日期,移民在根据登记制度提交申请之前已在美国居住至少七年,即可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通过滚动设置资格截止日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将其绑定到特定日期),可以预先避免国会采取进一步行动的需要。也就是把特地的“截止日期”设置为7年,这样每年都有符合资格的人可以得到绿卡,不需要再次修改法案。

若通过

超过800万非法移民可获绿卡

帕迪拉提议将时间门槛大幅放宽——只要移民在美连续居住七年,且无犯罪记录,满足现有资格标准,即可申请绿卡。此一更新将可能为超过800万移民提供合法化路径,其中包括“梦想生”(DREAMers)、被驱逐出境者的子女、持临时保护身份(TPS)者、必要行业工人、H-1B签证技术人员等。

帕迪拉强调:“如果你在这里居住了七年以上,纳税多年,为社区贡献多年,又没有犯罪记录,那么你就应该有合法化的路径。这不仅是常识,更是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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