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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婚內強奸"被羈押285天當事人:已與妻子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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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下午,40歲的尹某在律師的陪同下,向河南省濮陽縣人民檢察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國家賠償33萬元,並要求追責相關辦案人員。此前,尹某因“婚內強奸”被羈押了285天。


在未被關押之前,尹某妻子兩次起訴離婚,均被法院駁回。對此,尹某29日晚接受極目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去年4月,他還在看守所裡時,已與妻子協議離婚




婚內強奸證據不足,檢方決定不起訴

尹某是濮陽縣徐鎮鎮前九章村人,初中文化。2023年8月18日被濮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31日經濮陽縣檢察院批准逮捕,次日被濮陽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2023年10月30日,濮陽縣公安局以尹某涉嫌強奸罪向濮陽縣檢察院移送起訴,濮陽縣公安局移送起訴認定:尹某與武某系夫妻關系,自2023年2月份以來因兩人感情問題分居,武某提出離婚。2023年7月26日12時許,尹某竄至濮陽縣龍城國際東區13樓,在主臥室內對武某實施強奸。同年11月24日濮陽縣檢察院向濮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4年3月4日濮陽縣檢察院建議濮陽縣法院延期審理,同年4月3日建議法院恢復庭審,同年7月1日申請撤回起訴,同日濮陽縣人民法院裁定同意撤回起訴。2024年5月28日經濮陽縣人民法院決定取保候審。




去年7月31日,濮陽縣檢察院認為本案現有證據不足,達不到起訴條件,作出不起訴決定書。

“我是去年5月29日出的看守所,由於種種原因,時隔一年才正式向濮陽縣人民檢察院申請國家賠償,這285天不能白白被關押。”29日晚,當事人尹某告訴極目新聞記者。

尹某被控強奸關押之前,妻子兩次起訴離婚均被法院駁回


據媒體此前報道,尹母曾介紹,兒子初中畢業後即出外打工。2012年經人介紹,28歲的尹某與鄰鎮22歲的女子武某認識,兩人於次年5月1日舉行了婚禮。2015年,全家花了32萬多全款在縣城給小夫妻買了房。

夫妻倆雖然經常鬧矛盾,但還是相繼生下3個兒女。2016年長女出生,2018年兒子出生,2022年次女出生。2023年3月1日,濮陽縣人民法院就武某訴尹某離婚糾紛一案立案,隨後進行了公開審理。

判決書顯示,武某在訴訟請求中稱,婚後發現與丈夫尹某性格不合,且尹某長期對她進行家庭暴力,她婚後首次懷孕不慎流產,尹某認為是其身體原因造成,並在她月子期間掐其喉嚨進行毆打。2020年,尹某家暴更加嚴重,有一次她被毆打致傷並住院接受治療才得以緩解。她懷三胎期間,駕駛四輪電動車正常行駛過程中,尹某故意攔截並撞擊她的車輛導致她險些陷入河道。尹某在道路上對她進行毆打,導致胎兒險些流產。

判決書顯示,針對武某的離婚請求,尹某辯稱,兩育有三個孩子,足以證明夫妻感情良好,並稱沒有對武某實施過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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