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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6000多萬貴州買地"中招",十多年來退不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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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有料到,自己花6000余萬買到的土地居然是違法的,此後歷經漫長的10余年維權之路,至今依然未果。




赴黔買地


考察途中車子壞了抵達時已近天黑,花6000余萬買下地塊

家住重慶市南岸區的張女士,曾系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今年4月8日,她對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介紹稱,2012年10月份,有人介紹稱貴州省黔東南州鎮遠縣有一家公司要出售87余畝土地,接下來有一天她和同事藍先生等人開車前往現場考察,打算買來搞開發。

“那塊地位於鎮遠縣羊坪鎮燕子岩村,當天行駛途中車子輪胎壞了,維修後抵達現場時天都快黑了。”張女士回憶說,隨即他們分頭行動,她去附近樓盤咨詢售價,藍先生等人則去考察那塊地。

“當時售樓部工作人員稱價格是3600元/平方米,他們考察土地後認為還可以,同時得知該地塊已經辦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但被抵押給了銀行。”張女士說,經過多次洽談,她最終花6000多萬以股權轉讓形式從該公司雷某等人手中將該地塊盤了下來,“合同上載明的容積率是2.5。”

追查真相:

對住建局函件上的容積率起疑心,調查發現已上當受騙

張女士說,合同簽訂後他們陸續支付對方費用,後來想將容積率調至3.5,“沒想到就因為這件事,我們竟然發現了事情真相。”


2013年10月17日,鎮遠縣住建局給當時的縣國土局發函稱,該局根據相關規定完善了相關程序,經縣政府縣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該項目容積率由2.0調至3.5,要求按規定追繳提高容積率的土地出讓金。

張女士出示的蓋有鎮遠縣國土資源局財務專用章的收據顯示,這筆費用他們曾分3次共支付了近2000萬元。

然而,鎮遠縣住建局的該函件卻讓張女士起了疑心,上面提到的容積率2.0與當初他們與雷某簽訂的合同上載明的2.5相差0.5,於是他們決定深入調查。

張女士說,進一步調查後發現那張《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竟然是無效的,這讓他們感到上當受騙,而此時他們已支付了一半的土地款,還欠雷某等人3000多萬,加上已經支付的那筆土地出讓金,損失逾8000萬元。


發現事情真相後,張女士開始向貴州各級部門反映並四處維權,要求退還該筆巨款。

官方調查:

兩單位查實鎮遠縣政府違規頒證,被指無效要求撤銷

知情人士稱,當時的黔東南州國土資源局接到張女士的情況反映後高度重視,立即介入調查。

該局調查後回應稱,1997年至1998年間,鎮遠縣政府在沒有報請貴州省政府批准情況下就“征用”那87余畝集體土地, 並為雷某的公司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後來在沒有經過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程序將該證交給雷某公司,這種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

2010年4月,鎮遠縣國土資源局與該公司補簽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給其辦理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頒發了《國有土地使用證》。

直到2012年6月,鎮遠縣政府組織用地報件,為該公司項目用地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手續,獲貴州省政府批准,至此該涉事土地才成為合法的國有建設用地,“據此可以認定,該涉事土地在此之前仍屬於集體土地,鎮遠縣政府在此之前為涉事土地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均為無效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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