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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長達4年 保母認錯:我搶了你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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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部一名人妻控訴,因家庭需求請了保母小美(化名)來照顧小孩,沒想到對方卻與丈夫阿輝(化名)發生婚外情,交往長達4年,憤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100萬元。 而面對人妻的質問,小美坦承“我知道錯了,搶你的丈夫”,日前經法院審理之後,被法官判處應賠償人妻40萬元較為適當。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在與阿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他們請了保母小美來幫忙照顧小孩,沒想到阿輝卻從2019年開始與小美交往,期間發生多次性行為,兩人不僅相互依偎勾手散步,還有開車溫馨接送到家、見面探班等親密舉動,種種行為顯然已經侵害到她的配偶權,因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100萬元。

面對人妻的控訴,小美坦承與阿輝有不正當交往關系,但否認發生性行為。 然而,小美在電話中被人妻質問是否與阿輝發生過性行為,都沒有正面否認,只是一再強調“我知道錯了”,甚至說出“我知道錯了,搶你的丈夫”等話,讓人妻氣到反問,“搶我的丈夫,對啊,你搶我的丈夫,你帶我的孩子,你有沒有道德啦?”



法官認為,小美與阿輝交往長達4年,雙方均為成年男女,也有做過牽手等親密行為,參酌兩人的年紀、現場照片、交往時間、電話錄音陳述等事實,依據經驗法則,兩人的確有可能在交往期間發生過性行為,小美雖然否認,卻沒有提出任何證據可以佐證,因此這部分沒有采信她的說詞。




最終,法官認定小美的行為確實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考量到雙方的身份、地位、經濟收入等因素之後,判她應賠償人妻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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