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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出版学位论文未经导师同意被索赔4000万,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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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篇博士论文的出版,博士生导师起诉博士,索赔四千多万元——师生之间打起了着作权官司。




公开出版的张术丹博士论文一书。


此案的原告是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肖海林,被告是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张术丹。张术丹当年读博时,肖海林是她的导师。

博士毕业两年后,张术丹单独署名出版了其博士论文。肖海林得知后提起诉讼,称张术丹论文的核心内容来自他的课题研究成果,未征得其同意擅自出版构成侵权,并给他的科研带来“灭顶之灾”。

“我这十多年来的研究成果都归零了,变成是对她的剽窃。”肖海林说。他起诉索赔的金额总计4814万余元,被告除张术丹外,还包括内蒙古财经大学和经济科学出版社。

张术丹则认为,博士论文的着作权属于其本人,其并未侵权;肖海林作为导师提供课题资料是指导学生的方式,并非参与论文创作。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2023年6月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肖海林并非涉案论文的合作作者,但论文前三章使用了其课题申请书的独创性表达,构成侵权,判张术丹向肖海林书面道歉并赔偿22万元。



一审判决书(部分)


双方上诉后,2024年6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涉案论文属于张术丹与肖海林的合作作品,并认为一审的事实认定虽存在部分瑕疵,但判决结论正确,遂维持原判。

2024年11月下旬,肖海林告诉澎湃新闻,二审判决后张术丹已支付赔偿费用,但尚未书面道歉,他目前正准备申请再审。

“他不服我也不服,申诉是他的权利,也是我的权利。”11月28日,张术丹告诉澎湃新闻,她已经执行二审判决,包括向法院递交书面道歉信,“毕竟是老师和学生的关系……我也不好说他什么。我觉得我没有任何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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