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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余華英的罪惡生財之路:賣親骨肉牟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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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大足區智鳳街道茅裡堡社區,在秋陽的照耀中,是一個寧靜而溫暖的村莊。


今年61歲、涉嫌拐賣17個孩子的“人販子”余華英,正是40年前從雲南大理嫁到這個村子的媳婦。在案件沒有曝光之前,村民們記憶中的余華英不務正業,沉迷於打牌,經常不回家,但沒有人能把這個體型瘦削的女人和拐賣十幾個孩子的惡魔人販子形象聯系起來。

法律文書顯示,1993年至2003年期間,余華英伙同其丈夫王某文和情夫龔某良在貴州、雲南、重慶等多地流竄作案,物色兒童進行拐賣。得手後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他人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10年間共拐賣兒童17名。


10月25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極目新聞記者走進茅裡堡社區,聽親屬和村民們回憶人販子余華英的過往,大家對她的印象並不深。得知判決結果後,其一名親戚沉默良久後說:“判了死刑是好事,免得再出來害人。”



余華英戶籍所在地的村子(極目新聞記者鄧波攝)

賣親生骨肉走上犯罪道路


余華英是雲南省大理州鶴慶縣人,1963年12月29日出生,家中排行老四。她家庭條件不寬裕,讀了兩年書後,母親去世,只好輟學回家務農。17歲那年,余華英的父親也去世了。

1984年,21歲的余華英在雲南大理游玩時與重慶大足籍男子王某文相識。後來兩人結婚,她便跟著丈夫回到重慶的老家落戶。三年後,余華英生下一女。

茅裡堡的多位村民稱,那時兩人的風評不好,王某文小偷小摸,還偷過那年代很貴重的彩電,後被人告發,抓去坐了牢。




10月25日,押送余華英的囚車(圖源:央視新聞)

王某文此前的大嫂(王某文兄長去世後,大嫂已改嫁)回憶,早年間王某文挑擔子外出補鞋謀生。余華英則臉型瘦削,個子挺高,穿著樸素,但更多的印象是,他們兩口子常年不在家,親戚間多年來都沒有來往,“兩口子只種了一年莊稼,後來聽說王某文因小偷小摸勞改了,女的就出去打工了。”

1992年,王某文涉嫌盜竊被抓,余華英母女倆斷了生活來源。為了生計,29歲的余華英將女兒放在親戚家,只身前往大足縣城一家面館打工。打工期間,余華英結識了人稱“龔木匠”的龔某良,相差20歲的兩人開始同居。有村民認為,丈夫王某文對余華英的影響很不好。也有人覺得,余華英在外出打工後被“裹”壞了。

和龔某良同居後,余華英於1992年生下了一個男孩。誰都想不到,這個親生骨肉,成了余華英和龔某良犯罪的開端。余華英在法庭上供述,當時兩人的經濟能力,不足以撫養這個孩子,加上各有家庭,於是商量著把孩子賣掉。隨後,這親生骨肉被他們帶到河北邯鄲,通過中間人,以5000元的價格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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