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新聞資訊

論壇

溫哥華地產

大溫餐館點評

溫哥華汽車

溫哥華教育

黃頁/二手

旅游
會員區
no avatar
歡迎您 游客
登錄
免費注冊

訪客信息

外籍華人回國最好用護照 否則麻煩

  主頁 加國移民政策 加國移民百科 溫哥華招聘 互助俱樂部 活動 論壇 夢尋北美  
[移民政策] 外籍華人回國最好用護照 否則麻煩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上個星期,王建民(James Wang)和咼中校兩名香港媒體人在深圳被以“非法經營”罪名判刑。其中王建民是美國公民。《環球郵報》駐香港記者秦家驄(Frank Ching)撰文說,他的情況和不久前香港銅鑼灣書店五人的情況很像, 都是因把在香港出版的刊物賣到國內獲罪,並且本人擁有外國國籍。

  這篇文章題為《In China, foreign passports no security for ethnic Chinese》,發表在星期四(8月4日)的《環球郵報》上。

  王建民和咼中校過去是香港《亞洲周刊》的記者和編輯,後離職,分別創辦《新維月刊》和《臉譜》雜志。二人在2014年5月底在深圳被捕,被指控在大陸編輯、出版和發行非法出版物。他們在被關押兩年多後,上周二(7月26日)被深圳南山法院分別判處5年3個月和2年3個月有期徒刑。


  用回鄉證的王建民和用美國護照的潘婉芬(Sandy Phan-Gillis)

  為什麼在香港辦雜志會在深圳獲罪,秦家驄沒有提及。他感興趣的是另一個問題。王建民有美國護照,但是去深圳用的是“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或回鄉卡。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上個星期表示,美國多次要求探視王建民和旁聽法庭審理,但都被中方拒絕。

  相比之下,另一個被關押的華裔美國公民潘婉芬,盡管被指控的是更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罪名,但是她可以每月獲得美國領事官員的探視。美國國務院可以定期得到她的消息,包括最近被告知她的案件將由南寧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這是因為,中國承認她的美國公民身份。

  許多有外國護照的香港人用回鄉證去大陸

  大批港人在1997年香港回歸移民到加拿大以及美澳等國,入籍後又作為外國公民返回香港。他們以為外國護照可以護身,但是去大陸時又貪圖回鄉證的便利。

  問題是中國法律不承認雙國籍。香港銅鑼灣書店“被失蹤”的五人中,桂民海擁有瑞典國籍,李波擁有英國國籍。加上這一次的美國公民王建民,香港人正在漸漸意識到,用回鄉證去大陸就意味著你是中國公民,萬一有事,你的外國護照也不能保護你。

  但是移民加拿大的香港人及子女仍被視為中國公民

  《明報》和《外交》雜志等媒體此前曾報道說,移民到加拿大的香港人,只要是在香港出生,又沒有專門申請放棄中國國籍的,仍被中國政府視為中國公民。他們的子女,即使是在加拿大出生,也被看作是中國公民。不久前有兩個在多倫多出生的第二代港人申請中國簽證被拒,因為他們的父母在香港出生。


  但是出生在中國大陸的華人在獲得外國國籍後,中國國籍會被自動取消。

  秦家驄說,中國國籍法的實施在大陸和香港並不相同,這個現象值得國際法學家探討。去中國旅行的華裔外國公民需要明白,不用外國護照入境,外國公民身份就沒有保護作用。最後,他還呼吁加拿大、澳大利亞美國等相關國家政府更堅決地維護本國護照持有者的權利,包括使用本國護照進入中國的權利。

  -=-=-=-=-=

  中國國籍法,哪條適用於你?


  第九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第十四條: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除第九條規定的以外,必須辦理申請手續。未滿18周歲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申請。

  出生在香港的加拿大公民及子女需參考全國人大關於國籍法在香港實施的解釋:

  一. 凡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都是中國公民。

  二. 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其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或者「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是中國公民。自1997年7月1日起,上述中國公民可繼續使用英國政府簽發的有效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英國旅行證件而享有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三. 任何在香港的中國公民,因英國政府的「居英權計劃」而獲得的英國公民身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予承認。這類人仍為中國公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享有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四. 在外國有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中國公民,可使用外國政府簽發的有關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證件而享有外國領事保護的權利。
不錯的新聞,我要點贊     已經有 2 人參與評論了, 我也來說幾句吧
上一頁12下一頁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在此頁閱讀全文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當前評論
    當前評論
    評論2 游客 [革.融.號.有] 2016-08-05 12:01
    Hong Kong passport combination
    評論1 游客 [革.融.號.有] 2016-08-05 10:48
    沒看到這篇
    發表評論
    您的評論 *:
    安全校驗碼 *: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加國移民百科
  • 楓葉卡領取及更新
  • 加國入籍及公民申請
  • 加拿大父母探親簽證
  • 加國護照申請及更換
  • 加國居民申領美國簽證
  • 失業保險(EI)專欄
  • 信用卡
  • 加國結婚離婚專欄
  • 加國教育專欄
  • 加國醫療專欄
  • 加國交通專欄
  • 加國銀行專欄
  • 新移民買房系列
  • 加國新護照
  • 加國超級簽證
  • 回中國簽證
  •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448 秒 and 6 DB Queries in 0.002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