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新聞資訊

論壇

溫哥華地產

大溫餐館點評

溫哥華汽車

溫哥華教育

黃頁/二手

旅游
會員區
no avatar
歡迎您 游客
登錄
免費注冊

訪客信息

移民部澄清"6年住滿4年"新入籍法

  主頁 加國移民政策 加國移民百科 溫哥華招聘 互助俱樂部 活動 論壇 夢尋北美  
[加國入籍及公民申請] 移民部澄清"6年住滿4年"新入籍法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加西網綜合)自新移民法通過之後,中國移民最關心的就是其中提到的“居住要求延長至6年住滿4年”的這部分,那等新法實施之後,是否必須要等到抵加6年之後才能申請入籍呢?面對這一疑惑,移民部近日特別做出解釋,清楚指出等新規定落實後,移民若抵加後連續住滿4年,即能申請入籍,並不需要等到6年之後。



據明報消息,移民部發言人勒薩熱(Sonia Lesage)強調,新規定要求的6年居住4年,當中6年只是一個計算期,而不是要求“抵加6年”。


她表示,新規定下,移民部希望看到申請人,在過去6年(不是抵加6年)累積住滿4年。給予6年的計算期,是為了擔心有人無法持續居住,所以才給予較多計算期間的彈性,但如果抵加後,即未曾離開持續在加拿大居住,則他們在住滿4年時,即可以申請入籍。


勒薩熱表示,在舊法時代,要求入籍申請人在4年當中居住3年,這時,申請人只需要住3年即能申請,而新規定的6年居住4年,也是相同的計算方法,即如果住滿4年,即能申請。

新《入籍法》已在今年6月19日完成立法,當中影響新移民較大的居住要求、居住意願要求、參加入籍考試年齡擴大為14至64歲等條款,預期會在立法完成一年左右實施,約在明年六月份。移民部指目前預計實施時間不變。
您的點贊是對我們的鼓勵     已經有 3 人參與評論了, 我也來說幾句吧
注:
  • 加西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當前評論
    當前評論
    評論2 游客 [瀆.甲.群.止] 2014-09-22 15:23
    you see...... chinese, chinese, chinese.
    評論1 游客 [朋.月.四.樂] 2014-09-22 10:28
    還是每一年住滿半年靠譜
    發表評論
    您的評論 *:
    安全校驗碼 *: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加國移民百科
  • 楓葉卡領取及更新
  • 加國入籍及公民申請
  • 加拿大父母探親簽證
  • 加國護照申請及更換
  • 加國居民申領美國簽證
  • 失業保險(EI)專欄
  • 信用卡
  • 加國結婚離婚專欄
  • 加國教育專欄
  • 加國醫療專欄
  • 加國交通專欄
  • 加國銀行專欄
  • 新移民買房系列
  • 加國新護照
  • 加國超級簽證
  • 回中國簽證
  •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456 秒 and 6 DB Queries in 0.0018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