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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父母團聚已收7千申請 逾千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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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父母團聚移民] 加父母團聚已收7千申請 逾千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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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部長亞歷山大

聯邦移民部長亞歷山大(Chris Alexander)20日接受專訪時表示,本月2日重開的父母祖父母依親(PGP)收到約7000份申請案,已初審的案件中,有1200件資料齊全,但有1300件遭退件。他並說聯邦投資移民將在今年重開,但金額會大幅提高,且需進行風險性投資。


亞歷山大指出,2日重開的父母祖父母依親目前已收到7000份申請案,已拆封初審的2500份申請案中,只有1200份資料齊全,完成收件程序;另有1300份被退回,等於每兩件就有一件被退。

他解釋,退件原因主要是申請表填寫不完整,或證明文件不足,也有的是移民顧問或律師提供錯誤指引所造成。雖然年度上限僅5000件,但他相信現在送件還不晚,呼吁有意申請或遭退件者,盡快補足文件後送件。


亞歷山大強調,今年移民部仍會審理2萬件父母依親申請,雖然目前輪候期長達三到四年,但未來可望減至一到兩年。此外尚有超級簽證(Super visa)可供選擇。


當被問到聯邦投資移民何時重開時,亞歷山大表示,今年內應可重新受理新案,但他不願說明具體時間,僅強調投資金額將大幅提高,且要求進行風險性投資,而非零風險或投資房地產。

他說,並不擔心加拿大聯邦投資移民失去吸引力,相信與其他國家相較仍相當有競爭力,因為加拿大有良好聲譽,對全球富人而言,是投資的好地點。

魁省去年開放1750個投資金額僅80萬元的投資移民配額,今年不排除如法炮制,亞歷山大指出,魁省有權制訂自己的移民計劃,但簽證核發仍由聯邦負責。根據過去經驗,只要聯邦推出更佳方案,魁省都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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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18 游客 [曾.幼.始.奧] 2014-01-22 20:26
    10樓的看法是站不住腳的,沒有notice of assessment如何證明收入合格呢?移民公司當然希望不看2010年的,因為不少申請人會因此失去申請資格,特別2010年經濟不好。
    評論17 游客 [容.昔.士.仁] 2014-01-22 00:30
    我同意10樓的說法
    評論16 游客 [植.昔.上.義] 2014-01-21 17:32
    To 14樓: the \"so called immigrant specialists\". In my humble, may I respectfully ask you to improve your English first before you do the postings in English? Considering your language fluency like this, I doubt you understand the guide thoroughly. No offense taken, but I just want to be straightforward.
    評論15 游客 [植.昔.上.義] 2014-01-21 17:19
    to 14 樓:It is you who is giving the half truth. If you read the paragraph right above the income table in the guide, you will understand what i am talking about and how the three year period is being determined. You are NOT an immigration specialist, so please do not pretend that you know everything. if you want to, you may also do more research on IRPR IRPA.
    評論14 游客 [音.癸.與.學] 2014-01-21 16:55
    just read the guide. it is fairly clear applicants need 3 year proof. 2013 tax return paper is not ready yet then applicants should send the tax return paper for 2010, 2011, and 2012. The Federal Income Table also gives the min income for for 2010, 2011, and 2012. Well, the so called immigrant specialists should be more careful though...
    評論13 游客 [植.昔.上.義] 2014-01-21 15:55
    一個家庭團聚的項目搞到過半的申請被退件,這數字本身就說明了移民部這個項目設計得有多糟糕。
    評論12 游客 [四.西.宇.弟] 2014-01-21 14:58
    每年加拿大各政府部門審計,無論是效率、費用開支、預算控制、合規、滿意度等,移民部年年墊底。這種部門直接裁掉好了,留著只會浪費納稅人的錢,還給大家添堵。
    評論11 游客 [植.昔.上.義] 2014-01-21 14:51
    任何一家有責任心的的移民公司,都希望自己代理的案子順利立案。就這點來講,移民公司和客戶的立場、利益是一致的。移民部的官僚主義,這幾十年來都是在浪費國民的時間、金錢、精力。 到底是移民部還是移民公司更關心申請人(客戶)的利益?
    評論10 游客 [植.昔.上.義] 2014-01-21 14:37
    到底算哪三年,這正是問題的症結所在,也是移民局這次收件的時間節點選擇極端離譜的關鍵所在。7樓和8樓,你們不是專業人士,未必清楚這些規則,移民法上講的就是從“遞表之日起倒推三年”。 而今移民局用這種霸王條框,事實上要的是4年,而不是3年的收入,這樣做只是在嚴重誤導申請人,讓多少家庭白忙乎一陣?我已經聽說有一些西人律師准備興訟告移民部了。這麼多年,移民部吃了多少官司,花掉多少律師費,浪費的還不都是納稅人的錢?
    評論9 游客 [植.昔.上.義] 2014-01-21 14:28
    給7樓和8樓: 請上CIC官網,讀一讀最新的父母移民的“指引”(Guide)
    評論8 游客 [羊.玉.高.有] 2014-01-21 14:25
    我也不同意說 “任何講理的移民部長都會同意近三年的時間界定是指2011,2012,2013年”,我理解肯定是2010,2011和2012 。 2013年的報稅還沒開始,你現在送材料的時候如何能提供2013的收入證明?
    評論7 游客 [音.癸.與.學] 2014-01-21 13:44
    \"任何講理的移民部長都會同意近三年的時間界定是指2011,2012,2013年\" - i do not agree with this. clearly this should be 2010, 2011 and 2012.
    評論6 游客 [竹.專.天.帷] 2014-01-21 13:13
    保守黨就是折騰你們一頓,白忙合,然後把錢留下,人滾蛋。 這算盤打的太精。
    評論5 游客 [植.昔.上.義] 2014-01-21 12:03
    從目前官方公布的數據看,退件率約50%, 也就是說收到的7000份申請大約只有3500份將被受理。今年應該還有約1500個名額, 這對於還想申請的人來講,是個機會。如果您需要申請,請與本人聯系,電郵zw205@yahoo.com. 我們是擁有聯邦移民部牌照的正規公司,從業經驗逾十年。
    評論4 游客 [植.昔.上.義] 2014-01-21 11:54
    第四,移民局如果選擇等到已經有了2013年度的稅單的時間點(比如2014年5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就不至於造成今天這樣混亂的局面,浪費納稅人的金錢養一批官僚,他們每天的工作就是“負責退件”。他們拿著高薪,可是他們的工作到底對這個國家、對國民創造了什麼有益的價值?
    評論3 游客 [植.昔.上.義] 2014-01-21 11:47
    第三,對任何一家負責任的移民公司和客戶而言,每一件申請都意味著無數的心血、時間、和金錢的投入。而如今移民局卻是想盡辦法、雞蛋裡挑骨頭地盡可能多地退件。完全不考慮申請人和合法從業人員的利益, 這和當初28萬份聯邦技術移民申請一刀切作廢、讓那些苦等了六七年的28萬個家庭的移民夢破碎是一摸一樣的邪惡!
    評論2 游客 [植.昔.上.義] 2014-01-21 11:41
    第二,說“移民顧問或律師提供錯誤指引所造成”, 更是******混帳邏輯。按最新IRPA 規定,遞表之日前倒推三年收入達標即可。移民局選擇2014年1月2日收件,任何講理的移民部長都會同意近三年的時間界定是指2011,2012,2013年。如今退件的一個主要原因卻是客戶沒提供2010年的稅單。到底是移民局規定了霸王條款還是律師提供了錯誤的指引?
    評論1 游客 [植.昔.上.義] 2014-01-21 11:36
    他(移民部長)解釋,退件原因主要是申請表填寫不完整,或證明文件不足,也有的是移民顧問或律師提供錯誤指引所造成。 移民部長說這樣的話是喪盡天良: 第一,移民局選擇拖到12月31號才公布表格,作為負責的移民公司,我們犧牲了全部的聖誕和新年假期,通宵達旦為客戶准備資料。這其中的辛苦有多少人了解?移民局自己官僚主義,還惡人先告狀,反咬從業人員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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