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資訊] 合買300萬溫西房?溫村女4年就崩潰
買房或是共享產權(home co-ownership),是當前加拿大高房價環境下一種越來越熱門的解決住房難以負擔的一種方案,正在受到越來越多家庭和購房者的歡迎。然而,合買房後出現的問題也正在暴露。

目前加拿大尚無具體數字,究竟有多少人合作買房,但根據加拿大統計局的人口普查數據顯示,過去二十年的時間裡,這一數字正在上升。
西門菲莎大學城市項目主任 Andy Yan 表示,在大溫地區,由 3 人或 3 人以上共同償還抵押貸款或房租的家庭數量,已經從 2001 年的 3%(22,330 戶)上升到 2021 年的 8%(80,080 戶),增幅遠遠超過了該地區 2021 年的整體增長。
其中,素裡的增幅最大,從 2001 年的 4% 躍升至 2021 年的 13%。
Yan 指出,成為共同房主、或是共同租戶,這種關系堪比結婚,選擇過程也同樣嚴格,一旦出現問題,就需要像離婚一樣去解決。
最近,溫哥華兩個共享產權的房主最近將官司鬧上法庭。引起人們再次審視,這種與他人合買房子的行為,究竟存在哪些風險和問題?
這起案例來自溫哥華西區第三大道 3600 街區的一個獨立屋房產,這是一套價值 300 萬加元的房產。
D 女士 4 年前買下了了該房產的一半產權。
房產的另一半所有者 C 女士則是原房產的繼承人。雙方自從 4 年前合伙共享該房屋的產權。雙方合作擁有房屋產權之前不是朋友關系。
根據最初的約定,D 女士擁有房屋的後巷屋、以及主建築的地下室部分;C 女士擁有房屋主建築的主層和樓上二層,以及前院的出入口。雙方共享後院部分。
但在 D 女士提交的法院請願書中,她要求法院裁決盡快出售這一房屋,平分該財產,因為在這裡居住已經變得難以忍受。
請願書中,D 女士說,被告常常變得充滿敵意和攻擊性,經常因為一些瑣事敲打 D 的房門,或是朝著 D 以及她的寵物狗大喊大叫,這對於 D 來說已經是一種有毒的生活環境。
此外,C 女士還沒有平等的支付應當支付的地稅和房屋維護費用,並停止就雙方起草的共同生活協議進行談判。
D 的請願書中稱,C 常常會用不同的電話號碼給她打電話、發郵件、甚至寄信,只為了一些類似非緊急的家庭保險賬單等瑣事。
D 曾經在雙方的沖突中向 C 指出,“你認為這棟房子屬於你,對於我在這裡生活感到不滿,但是我們不是朋友、而是房屋的共同所有者,我擁有房屋一半的產權”因此,分開是唯一的解決方法。
D 的律師在電子郵件中稱,房主 C 對於 D 沒有予以尊重、沒有界限感,D 現在的生活使她甚至需要看心理醫生。
D 的請願書稱,BC 省的《財產分割法》允許她請求出售,並引用了早些時候的法院裁決,該裁決稱:“一般來說,共同所有人有權分割或出售,無論其他合伙人或擁有者的意願如何。”
因此,共同買房,不僅是人生中重大的財務決策,也需要面臨各種共同生活過程中瑣碎的細節。雖然這種方法成為解決高房價下實現“買房夢”的重要措施,但並不一定適用於所有人。
對於共同買房、共享產權的事宜,倡導者認為,雙方、或多方應當簽署詳盡的法律協議,包括財務細節、一方想要出售時的退出策略,以及尋找合適所有者時需要考慮的事項。
根據 2023 年益普索 (Ipsos) 民意調查,一半的加拿大人表示,他們會考慮與家人或朋友共同擁有房屋,以便買得起房,盡管民意調查沒有詢問是否與陌生人一起購買。這個想法吸引了超過三分之二的年輕人(18 歲至 34 歲),遠高於年齡較大的群體。
ref:
https://vancouversun.com/news/local-news/vancouver-hom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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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合作
目前加拿大尚無具體數字,究竟有多少人合作買房,但根據加拿大統計局的人口普查數據顯示,過去二十年的時間裡,這一數字正在上升。
西門菲莎大學城市項目主任 Andy Yan 表示,在大溫地區,由 3 人或 3 人以上共同償還抵押貸款或房租的家庭數量,已經從 2001 年的 3%(22,330 戶)上升到 2021 年的 8%(80,080 戶),增幅遠遠超過了該地區 2021 年的整體增長。
其中,素裡的增幅最大,從 2001 年的 4% 躍升至 2021 年的 13%。
Yan 指出,成為共同房主、或是共同租戶,這種關系堪比結婚,選擇過程也同樣嚴格,一旦出現問題,就需要像離婚一樣去解決。
最近,溫哥華兩個共享產權的房主最近將官司鬧上法庭。引起人們再次審視,這種與他人合買房子的行為,究竟存在哪些風險和問題?
這起案例來自溫哥華西區第三大道 3600 街區的一個獨立屋房產,這是一套價值 300 萬加元的房產。
D 女士 4 年前買下了了該房產的一半產權。
房產的另一半所有者 C 女士則是原房產的繼承人。雙方自從 4 年前合伙共享該房屋的產權。雙方合作擁有房屋產權之前不是朋友關系。
根據最初的約定,D 女士擁有房屋的後巷屋、以及主建築的地下室部分;C 女士擁有房屋主建築的主層和樓上二層,以及前院的出入口。雙方共享後院部分。
但在 D 女士提交的法院請願書中,她要求法院裁決盡快出售這一房屋,平分該財產,因為在這裡居住已經變得難以忍受。
請願書中,D 女士說,被告常常變得充滿敵意和攻擊性,經常因為一些瑣事敲打 D 的房門,或是朝著 D 以及她的寵物狗大喊大叫,這對於 D 來說已經是一種有毒的生活環境。
此外,C 女士還沒有平等的支付應當支付的地稅和房屋維護費用,並停止就雙方起草的共同生活協議進行談判。
D 的請願書中稱,C 常常會用不同的電話號碼給她打電話、發郵件、甚至寄信,只為了一些類似非緊急的家庭保險賬單等瑣事。
D 曾經在雙方的沖突中向 C 指出,“你認為這棟房子屬於你,對於我在這裡生活感到不滿,但是我們不是朋友、而是房屋的共同所有者,我擁有房屋一半的產權”因此,分開是唯一的解決方法。
D 的律師在電子郵件中稱,房主 C 對於 D 沒有予以尊重、沒有界限感,D 現在的生活使她甚至需要看心理醫生。
D 的請願書稱,BC 省的《財產分割法》允許她請求出售,並引用了早些時候的法院裁決,該裁決稱:“一般來說,共同所有人有權分割或出售,無論其他合伙人或擁有者的意願如何。”
因此,共同買房,不僅是人生中重大的財務決策,也需要面臨各種共同生活過程中瑣碎的細節。雖然這種方法成為解決高房價下實現“買房夢”的重要措施,但並不一定適用於所有人。
對於共同買房、共享產權的事宜,倡導者認為,雙方、或多方應當簽署詳盡的法律協議,包括財務細節、一方想要出售時的退出策略,以及尋找合適所有者時需要考慮的事項。
根據 2023 年益普索 (Ipsos) 民意調查,一半的加拿大人表示,他們會考慮與家人或朋友共同擁有房屋,以便買得起房,盡管民意調查沒有詢問是否與陌生人一起購買。這個想法吸引了超過三分之二的年輕人(18 歲至 34 歲),遠高於年齡較大的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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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vancouversun.com/news/local-news/vancouver-hom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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