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须知] 大温房主只因这 要赔前租客$3万
大温的房主在买了一套老旧房之后,拆了重建,却被原来房屋的租客起诉索赔 3 万加元,房东不服继续上诉到 BC 省最高法院。最近法院裁决结果出来,驳回了房东的诉状,这 3 万加元赔的冤不冤?
(图源:unsplash)
根据 BC 省最高法院的裁决书,房东 K 是在 2021 年购买了位于高贵林的一套独立屋房产,K 购买时要求卖家通知租客搬家,根据当时的要求,租客 M 和 W 应在 2021 年 7 月 1 日下午 1 点之前腾空房屋,而要求租户搬走的理由是,K 作为新的房主将要搬进来自住。
但当两名租客离开后,他们密切关注着这套房屋的动向,根据他们的观察、并拍摄的照片显示,这套房屋在 2021 年 9 月 22 日被拆除。
也就是说, K 并没有自己住进来、而是将房屋拆了将要重新建新房。
于是,两名租客 M 和 W 立即向 BC 省负责裁决租赁纠纷的 BC 租赁部(B.C. Tenancy Branch)提起纠纷诉讼,并决定将在 2022 年 5 月 30 日举行听证会。
然而,K 并未能出席听证会。
在 K 缺席的情况下,BC 租赁部裁决 K 应当赔偿租客 3 万元租金赔偿等方面的损失。
对此,K 表示不服,并向 BC 省最高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够推翻 BC 省租赁部的裁决意见。
在上诉中,K 表示自己并未收到公开听证会的通知,而她关于新买的住房无法居住,是因为房屋内的石棉、铅和消耗臭氧层物质等危险材料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健康问题”。
事实上,听证会的邮件是通过挂号信发送给 K 的,但由于 K 已经搬家,最终信被退回给租户。
法庭裁决书中指出,根据《住宅租赁法》要求,如果是房屋将要自住,房主应当在在该房产中居满 6 个月;相反,K 不仅没有入住、还在 2 个月内拆掉了房子并建造新房子,并于 2022 年 10 月搬进了新房子。
此外,对于 K 所控诉的 BC 租赁部驳回其房屋存在石棉等危险物的证据,认为是不合理。她认为租赁部门的仲裁员未能遵守“自然正义原则”
然而,最高法院法官 Hinkson 在裁决中表示,K 等了太久才寻求司法审查——150 天,而不是一般要求的 60 天,而且 K 并没有提供任何寻求延期的理由。
同时 K 也未能寻求可用的替代补救措施,也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仲裁员的决定为何“明显不合理”。
虽然 K 称听证会的通知没有收到、并退回,但法官称:没有迹象表明通知已退回发件人,正如 2022 年 2 月发送的第二封信中所指出的那样。虽然这是薄弱的证据,但并不意味着该决定明显不合理所需的“没有证据”
此外,K 作为房东也没有努力向租户通报搬迁通知中列出的正确地址。
不错的新闻,我要点赞
已经有 19 人参与评论了, 我也来说几句吧
(加西网综合)一位(图源:unsplash)
根据 BC 省最高法院的裁决书,房东 K 是在 2021 年购买了位于高贵林的一套独立屋房产,K 购买时要求卖家通知租客搬家,根据当时的要求,租客 M 和 W 应在 2021 年 7 月 1 日下午 1 点之前腾空房屋,而要求租户搬走的理由是,K 作为新的房主将要搬进来自住。
但当两名租客离开后,他们密切关注着这套房屋的动向,根据他们的观察、并拍摄的照片显示,这套房屋在 2021 年 9 月 22 日被拆除。
也就是说, K 并没有自己住进来、而是将房屋拆了将要重新建新房。
于是,两名租客 M 和 W 立即向 BC 省负责裁决租赁纠纷的 BC 租赁部(B.C. Tenancy Branch)提起纠纷诉讼,并决定将在 2022 年 5 月 30 日举行听证会。
然而,K 并未能出席听证会。
在 K 缺席的情况下,BC 租赁部裁决 K 应当赔偿租客 3 万元租金赔偿等方面的损失。
对此,K 表示不服,并向 BC 省最高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够推翻 BC 省租赁部的裁决意见。
在上诉中,K 表示自己并未收到公开听证会的通知,而她关于新买的住房无法居住,是因为房屋内的石棉、铅和消耗臭氧层物质等危险材料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健康问题”。
事实上,听证会的邮件是通过挂号信发送给 K 的,但由于 K 已经搬家,最终信被退回给租户。
法庭裁决书中指出,根据《住宅租赁法》要求,如果是房屋将要自住,房主应当在在该房产中居满 6 个月;相反,K 不仅没有入住、还在 2 个月内拆掉了房子并建造新房子,并于 2022 年 10 月搬进了新房子。
此外,对于 K 所控诉的 BC 租赁部驳回其房屋存在石棉等危险物的证据,认为是不合理。她认为租赁部门的仲裁员未能遵守“自然正义原则”
然而,最高法院法官 Hinkson 在裁决中表示,K 等了太久才寻求司法审查——150 天,而不是一般要求的 60 天,而且 K 并没有提供任何寻求延期的理由。
同时 K 也未能寻求可用的替代补救措施,也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仲裁员的决定为何“明显不合理”。
虽然 K 称听证会的通知没有收到、并退回,但法官称:没有迹象表明通知已退回发件人,正如 2022 年 2 月发送的第二封信中所指出的那样。虽然这是薄弱的证据,但并不意味着该决定明显不合理所需的“没有证据”
此外,K 作为房东也没有努力向租户通报搬迁通知中列出的正确地址。
分享: |
注: | 在此页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