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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業須知] 屋頂吵 本拿比業主投訴無果還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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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最近一座房齡 40 多年的本拿比公寓樓先後發生兩起投訴案例,都是與噪音有關,但最終卻都被民事調解法庭駁回,業主投訴不僅沒能成功還需要支付費用。



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本拿比 Mountain Wood 物業的房主已經先後兩次向 BC 民事調解法庭投訴物業的噪音問題,噪音的來源都是天花板。


根據5 月 12 日的裁決,H 夫婦向 CRT 提出上訴,要求強制物業修復天花板噪音問題。

根據法庭文件,這對夫婦於 2020 年 11 月購買了這套公寓,並在兩個月後開始就天花板發出的噪音提出投訴。

根據裁決,H 夫婦所抱怨的並非樓上的鄰居,而是來自建築物的“吱吱作響/爆裂的膠合板和/或天花板橫梁”所帶來的噪音。


物業最終請來了一名聲學工程師來調查這些投訴。

該研究得出的結論是,天花板的隔音性能滿足並超過了施工時有效的國家建築規范的要求,兩個測試區域之一滿足了當前 BC 建築規范的最低聲音控制建議。


但法庭副主席 J. Garth Cambrey 認為這些調查結果不相關。

他指出,物業沒有規定“安靜時間”的條款,但確實有一項規定,要求階層維修和維護公共財產,以及如果這些部分與建築物的結構有關,則需要修理和維護階層單元的部分。

Cambrey 的結論是,在 H 夫婦的天花板和樓上鄰居的地板之間,沒有《物業法案》(Strata Property Act)中所定義的公共財產。這對夫婦沒有提供證據證明有合理的理由證明天花板之間的空間與建築物結構有關

因此,Cambrey 駁回了起訴,並命令 H 夫婦向該物業支付 100 加元的仲裁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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