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保養] BC房主花錢裝了這 卻遭物業強拆
位於 BC 省 Salmon Arm 的一套共管物業章程規定,所有房主必須在自己家的前院“種植草坪、灌木和花壇進行美化,僅有草坪是不夠的”(be landscaped with lawns, shrubs and flower beds. Lawn only is not adequate)
一戶業主 Daryl Jeannotte 和 Gail Jeannotte 夫婦去年夏天,將自己的前院花費不少錢安裝了人造草坪,然而,這卻引發物業的反對,要求這對夫婦拆除人造草坪,改為種天然草坪。
Jeannotte 夫婦認為,在物業的綠化章程規定中,只說到了草坪(lawn),並沒有明確界定草坪是否為人造或是天然的,於是向 BC 省民事法庭提出調解。
在裁決此案時,法庭查閱了“草坪”一詞的兩個不同的字典定義。
- 根據 Merriam-Webster 在線詞典:“草坪”被定義為被草覆蓋並保持修剪的地面
- 另一個字典定義,將“草坪”解釋為“開闊的、被草覆蓋的土地,尤其是修剪後密實的草地。
仲裁法庭表示,重要的是物業章程中所使用的詞語應具有其簡單和普通的含義。
仲裁法官表示,“我承認章程並未明確排除人造草皮。但是,我發現章程中使用的詞語的簡單和普通含義隱含地排除了人造草皮等合成材料,”法庭裁定。
這對夫婦解釋稱,在他們的前院有一片普通草地,還有一部分人造草皮(artificial turf),這意味著他們遵守了美化條例。
然而,仲裁法庭表示反對,裁決書中寫著:“我發現章程隱含地排除了合成或人造草坪、灌木和花卉”。
Jeannotte 夫婦反駁認為,物業在處理人造草坪時沒有遵循正常的程序,而強迫他們拆除人造草坪的決定是不公平的。
但這也被仲裁法庭駁回。並且給出最後的結論:Jeannotte 夫婦必須在 45 天之內拆除人造草坪。
對於什麼算物業規定的綠化章程規定,仲裁法庭並沒有給出替代人造草坪的建議。
分享: |
注: | 在此頁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