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保養] 溫村公寓業主的裝修噩夢 虧大了
房屋裡裡外外重新裝修收拾一番,讓它變成自己最心儀的模樣,打造出自己的夢想之家;然而,溫哥華一座高層公寓房屋的一位業主卻因為裝修,變成一場噩夢,夢想之家不但沒能實現、還損失了大筆資金。
家住溫哥華市一座高層公寓8層的公寓房主SE,在2018年開始考慮對現有的廚房進行改造。
SE雇傭了一名項目經理和一家建築公司幫助他進行裝修翻新。
根據當時的協議,裝修的內容包括新的櫥櫃(管道和電器仍然位於原來的同一位置)、新的洗手池、新的門、地板、油漆。
然而,作為公寓房主,裝修之前一個必要的流程SE卻沒有完成,那就是:向物業提交申請並獲批。
SE認為自己的裝修已經獲批(“believed that he had approval from the strata”),在還沒拿到審批後就開始先行動工。
但物業公司表示,他們並沒有授權批准這套位於八層的公寓裝修。
更糟糕的是,在裝修過程中,為了容納新的廚櫃,需要移動消防噴淋系統中的噴淋頭,SE 聘請了一家名為 T&T Fire Protection Inc. 的公司來移動灑水噴頭。
2018年4月13日,T&T Fire Protection Inc. 公司來到這一裝修現場,並與物業合作關閉了噴淋系統的供水,隨後該公司為這套公寓完成了噴淋頭的位置移動。
但是,噴淋頭改造之後沒多久,噴淋系統就發生了漏水,致使物業的一些公共區域發大水、甚至包括電梯都跟著遭殃。
由於整個8層的所有自動噴淋系統都無法正常工作,物業的保險理賠人員建議這裡采取24小時消防值班制度。
而整個漏水事件也讓物業耗費了近4.1萬加元進行維修,這些都是保險公司無法賠付的。
之後物業向SE提出索賠,要求引發漏水事件的房主來支付這筆開銷,但被SE拒絕。
物業公司於是向BC省民事調解法庭(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 簡稱CRT)提出訴訟,法官 Lynn Scrivener 認為,SE違反了物業的章程,就是在進行改造之前應當先獲得物業的審批。
法官 Lynn Scrivener 指出,即使物業已經事先批准了SE的裝修工程,但工程中也沒有包括對消防噴淋系統的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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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加西網綜合)很多人買了新房之後,都希望對家住溫哥華市一座高層公寓8層的公寓房主SE,在2018年開始考慮對現有的廚房進行改造。
SE雇傭了一名項目經理和一家建築公司幫助他進行裝修翻新。
根據當時的協議,裝修的內容包括新的櫥櫃(管道和電器仍然位於原來的同一位置)、新的洗手池、新的門、地板、油漆。
然而,作為公寓房主,裝修之前一個必要的流程SE卻沒有完成,那就是:向物業提交申請並獲批。
SE認為自己的裝修已經獲批(“believed that he had approval from the strata”),在還沒拿到審批後就開始先行動工。
但物業公司表示,他們並沒有授權批准這套位於八層的公寓裝修。
更糟糕的是,在裝修過程中,為了容納新的廚櫃,需要移動消防噴淋系統中的噴淋頭,SE 聘請了一家名為 T&T Fire Protection Inc. 的公司來移動灑水噴頭。
2018年4月13日,T&T Fire Protection Inc. 公司來到這一裝修現場,並與物業合作關閉了噴淋系統的供水,隨後該公司為這套公寓完成了噴淋頭的位置移動。
但是,噴淋頭改造之後沒多久,噴淋系統就發生了漏水,致使物業的一些公共區域發大水、甚至包括電梯都跟著遭殃。
由於整個8層的所有自動噴淋系統都無法正常工作,物業的保險理賠人員建議這裡采取24小時消防值班制度。
而整個漏水事件也讓物業耗費了近4.1萬加元進行維修,這些都是保險公司無法賠付的。
之後物業向SE提出索賠,要求引發漏水事件的房主來支付這筆開銷,但被SE拒絕。
物業公司於是向BC省民事調解法庭(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 簡稱CRT)提出訴訟,法官 Lynn Scrivener 認為,SE違反了物業的章程,就是在進行改造之前應當先獲得物業的審批。
法官 Lynn Scrivener 指出,即使物業已經事先批准了SE的裝修工程,但工程中也沒有包括對消防噴淋系統的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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