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金牌地產經紀—張毅,專業誠實可靠! Queenie Zhao—溫哥華地產經紀,誠信至上,周到服務!
 

[素裡地產簡報] 漲姿勢:加國房地產產權擁有的性質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擁有自己的物業, 是許多人的夢想. 在加拿大, 房地產產權的擁有權, 可以分為兩大類: 聯權擁有(Joint Tenants) 和 (分權擁有)Tenants In Common. 這兩種不同形式的擁有權, 會影響到遺產的處理.

甲乙雙方聯權擁有: 特點是產權繼承不可分割, 這樣的權力英文叫做Right Of Survivorship, 直譯是生存者財產權. 如果擁有地產的其中一方(例如:甲方)去世, 另一方(乙方)則自動擁有有關的地產權益和債務. 甲方的遺囑/遺產不能包含他(她)所擁有的50%產權.


甲乙雙方分權擁有: 特點是各自產權獨立, 產權繼承可分割, 歸各自獨立擁有. 如果擁有地產產權的其中一方(例如:甲方)去世, 另一方(乙方)則不能擁有甲方遺留下的50%產權. 甲方的權益和債務就會根據遺囑, 分給後嗣.

大多數首婚夫妻是選擇雙方聯權擁有的產權類型. 因為如果有按揭貸款, 則還款的義務也自動轉給了另一方. 通常後嗣對物業的繼承權仍然是有效和明確的. 這樣在遺產認證的時候, 也省去了多余的環節和費用.

而商業合作伙伴或者重組的家庭通常是選擇產權分權擁有的形式, 各自擁有獨立的產權處理的權力. 這樣的話, 夫妻雙方可以有各自獨立的遺囑, 方便各自處理一些歷史遺留問題.

順帶提一下, 在加拿大, 任何財產都有這兩種擁有權形式供選擇, 除了房地產, 銀行賬戶, 證券, 車輛的擁有權, 都是可以選擇其中一種的.

本文作者: 屈頌輝




專業 Professionalism


誠信 Diligence



勤勉 Diligence






pqu007@gmail.com

7788331693
您的點贊是對我們的鼓勵     這條新聞還沒有人評論喔,等著您的高見呢
注:
  • 本文由專欄作者供 "加西網" 專用,未經作者與網站同意,嚴禁轉載,違者必究!
  • 文章僅代表專欄作者本人意見,與網站無關, 本站對內容不負任何責任.
  •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當前評論

    當前評論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歡迎您發表您的看法。
    發表評論
    您的評論 *:
    安全校驗碼 *: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Copyright © 加西網,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