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溫華女因這事遭罰 搞不好被賣屋
北溫華裔女子因非法經營一家旅館,遭到物業的投訴,法官也裁定其停止短期出租並支付罰款。這位女子於本周一再因藐視民事法庭,被判處罰款5000元。
這位北溫華裔女子因把其三居室聯排別墅作為家庭旅館來經營,過去已被法官勒令支付罰款,但BC省最高法院法官沒有強迫這位Y姓女子賣掉她的房子。
之前,由於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委員會連續數月的投訴,民事決議法庭於2017年9月命令Y姓女子停止把其房屋提供短期租賃。她後來向BC省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認為她所在小區的物業禁止短期租賃的章程不應適用於她,因為她在該章程通過之前就已經開展家庭旅館,但遭高院駁回。
但Y姓女子繼續接待客人並接受預訂,直到2018年10月,B.C省最高法院大法官巴裡戴維斯發現她藐視法庭。不過,大法官當時還是推遲了5個月的判決,給予Y某最後一次關閉家庭短期租賃業務的機會。根據法庭文件,Y姓女子大部分時間都在中國探望生病的父親。
根據North Shore 新聞的報道,當Y姓女子不在北溫期間,其房屋沒有太多的客人,但根據上周在法庭上提交的一份宣誓書,由於Y某的兩只狗在夜晚吵鬧,其鄰居不得不打電話給BC SPCA到場進行調查。在Y某本人提交的法庭文件中,她表示已經要求一位朋友每周進來一次看狗並給他們補充食物和水。在BC省 SPCA於1月份訪問這戶家中之後,Y某獲得了物業的許可,可以在之後出外旅行中在家中有一位住家看護。
在周一法庭上,物業律師建議罰款7,500元,並要求物業管理委員設定賣價並代表Y某出售這棟排屋。
而Y某的律師則辯稱,迫使Y某出售和搬家太“嚴苛”,並表示會造成Y某和社區、醫生、教堂和家人聯系中斷,也有可能會讓她的兩只狗無家可歸。
法官指,Y某已經支付所有罰款,也不再提供短期出租。
法官表示:“如果她不遵守我10月24日的命令,我可能會判處監禁而不是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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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一名這位北溫華裔女子因把其三居室聯排別墅作為家庭旅館來經營,過去已被法官勒令支付罰款,但BC省最高法院法官沒有強迫這位Y姓女子賣掉她的房子。
之前,由於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委員會連續數月的投訴,民事決議法庭於2017年9月命令Y姓女子停止把其房屋提供短期租賃。她後來向BC省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認為她所在小區的物業禁止短期租賃的章程不應適用於她,因為她在該章程通過之前就已經開展家庭旅館,但遭高院駁回。
但Y姓女子繼續接待客人並接受預訂,直到2018年10月,B.C省最高法院大法官巴裡戴維斯發現她藐視法庭。不過,大法官當時還是推遲了5個月的判決,給予Y某最後一次關閉家庭短期租賃業務的機會。根據法庭文件,Y姓女子大部分時間都在中國探望生病的父親。
根據North Shore 新聞的報道,當Y姓女子不在北溫期間,其房屋沒有太多的客人,但根據上周在法庭上提交的一份宣誓書,由於Y某的兩只狗在夜晚吵鬧,其鄰居不得不打電話給BC SPCA到場進行調查。在Y某本人提交的法庭文件中,她表示已經要求一位朋友每周進來一次看狗並給他們補充食物和水。在BC省 SPCA於1月份訪問這戶家中之後,Y某獲得了物業的許可,可以在之後出外旅行中在家中有一位住家看護。
在周一法庭上,物業律師建議罰款7,500元,並要求物業管理委員設定賣價並代表Y某出售這棟排屋。
而Y某的律師則辯稱,迫使Y某出售和搬家太“嚴苛”,並表示會造成Y某和社區、醫生、教堂和家人聯系中斷,也有可能會讓她的兩只狗無家可歸。
法官指,Y某已經支付所有罰款,也不再提供短期出租。
法官表示:“如果她不遵守我10月24日的命令,我可能會判處監禁而不是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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