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 BC租房糾紛升級 室友離開前破壞牆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裁決是在一名原告和兩名被告之間做出的,他們曾一度共同居住在出租房內。
BM 聲稱,JC 和 LC 損壞了房屋牆壁,BM 不得不支付修復費用。雖然被告 JC 和 LC 承認損壞了牆壁,但他們表示 BM 索賠的 2000 加元過高。
此外,BM 聲稱被告留下了一些物品,但他們予以否認。
BM 從房主手中租下了這所房子,有一段時間,包括 BM 在內的五個人一起住在裡面。
2023年4月1日左右,被告和另一名室友搬走了。然而,他們並沒有悄悄地離開。
BM表示,在搬家前,被告損壞了牆壁,當時BM並不在家,但她收到了另一位室友 TP 發來的Snapchat視頻,記錄了事發經過。
仲裁庭裁決指出:“TP稱,視頻顯示被告用腳踢、用拳頭砸牆,並使用其他物品破壞房屋。TP稱,被告在這樣做時還在大笑。”
由於Snapchat視頻會自動刪除,仲裁庭無法觀看視頻,但BM提供了事發後的照片。
仲裁法庭表示,牆上的洞與拳打腳踢的痕跡相符。其中一處受損區域,洞從地板一直延伸到天花板。
爭議中沒有提及造成損害的動機或理由。
BM表示,她支付了1400加元用於修復損壞,仲裁庭認定被告應承擔責任,並責令其支付這筆款項。
LC曾向BM支付了50加元,因此仲裁庭從賠償金中扣除了這筆款項。
仲裁庭駁回了 BM 的其他索賠要求,但命令 JC 和 LC 共同向 BM 支付 1,475 加元,其中包括損害賠償金 1350加元和仲裁費125加元。
Ref: https://decisions.civilresolutionbc.ca/crt/crtd/en/ite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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