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 BC租房纠纷升级 室友离开前破坏墙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
裁决是在一名原告和两名被告之间做出的,他们曾一度共同居住在出租房内。
BM 声称,JC 和 LC 损坏了房屋墙壁,BM 不得不支付修复费用。虽然被告 JC 和 LC 承认损坏了墙壁,但他们表示 BM 索赔的 2000 加元过高。
此外,BM 声称被告留下了一些物品,但他们予以否认。
BM 从房主手中租下了这所房子,有一段时间,包括 BM 在内的五个人一起住在里面。
2023年4月1日左右,被告和另一名室友搬走了。然而,他们并没有悄悄地离开。
BM表示,在搬家前,被告损坏了墙壁,当时BM并不在家,但她收到了另一位室友 TP 发来的Snapchat视频,记录了事发经过。
仲裁庭裁决指出:“TP称,视频显示被告用脚踢、用拳头砸墙,并使用其他物品破坏房屋。TP称,被告在这样做时还在大笑。”
由于Snapchat视频会自动删除,仲裁庭无法观看视频,但BM提供了事发后的照片。
仲裁法庭表示,墙上的洞与拳打脚踢的痕迹相符。其中一处受损区域,洞从地板一直延伸到天花板。
争议中没有提及造成损害的动机或理由。
BM表示,她支付了1400加元用于修复损坏,仲裁庭认定被告应承担责任,并责令其支付这笔款项。
LC曾向BM支付了50加元,因此仲裁庭从赔偿金中扣除了这笔款项。
仲裁庭驳回了 BM 的其他索赔要求,但命令 JC 和 LC 共同向 BM 支付 1,475 加元,其中包括损害赔偿金 1350加元和仲裁费125加元。
Ref: https://decisions.civilresolutionbc.ca/crt/crtd/en/ite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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