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新聞] BC省列治文大媽挖生蠔被罰$5000+禁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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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大溫天氣轉暖,不少海鮮愛好者趁著晴好天氣前往海岸趕海。

生蠔、黃油蛤、馬蛤、花蛤和螃蟹都是趕海愛好者常見的收獲,但在BC省,趕海捕撈也是有個度的。

近日,兩名大媽因在溫哥華島東海岸的貝恩斯灣(Baynes Sound)過度捕撈貝類被處以罰款並禁止捕撈。


68歲的列治文居民Diosa Delacruz和其同伴、納奈莫居民Rosemarie Allam被查獲時,兩人共捕撈了151只生蠔和262只蛤蜊,其中222只蛤蜊小於法定尺寸。

貝恩斯灣為官地,僅允許休閒捕撈,且對各類海產有明確的每日限額規定,如蛤蜊每日上限60只,生蠔每日上限12只,兩人的捕撈量可以說的上是翻倍違反規定。

最終,Delacruz被省級法院判處$5000元罰款,同時被加拿大漁業與海洋部(DFO)實施為期一年的禁漁令。

Allam則因除超額捕撈外,還存在違反每日配額和不遵守捕魚許可證等行為,被處以$4500元罰款和兩年禁漁令。

不止是這兩位大媽,根據加拿大漁業與海洋部(DFO)的說法,大溫區域"經常發生非法捕撈和超額保留漁獲的行為",每年都會發生數起過度捕撈被查處的案例。







螃蟹讓抓4只,大溫男子超額猛捕22倍

幾年前,BC省男子Laird Goddyn就因超額捕撈螃蟹被處以$7500元罰款和五年禁漁令。



事發在白石鎮埃爾金公園碼頭,執法人員在其船上查獲89只螃蟹,遠超休閒捕撈者每人4只的法定限額。

皇家騎警當場查獲證據後立即聯系蘭裡漁業執法組,在將所有螃蟹放歸大海的同時,將該男子列為BC省重點監控捕撈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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