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保養] 稅務局辦公室裝修後,30多名員工有10人患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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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癌10年後,肖先生收到了其起訴前就職單位徐州市稅務局的判決書。

2014年,肖先生被確診為甲狀腺癌並接受手術。他並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患癌的職工。從2009年起,三十余名職工中,共有10人被診斷不同癌症,包括甲狀腺癌、腎癌、乳腺癌、膀胱癌等。他們認為,罪魁禍首或是辦公大樓裝修

2007年11月,他們搬入了剛裝修完工一個月的大樓辦公。在肖先生確診次年,也是搬入大樓的第8年,徐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曾對辦公大樓作出《室內環境檢驗報告》,仍有辦公室甲醛和氨氣含量超過技術要求指標。


2017年,肖先生起訴徐州市稅務局,徐州鐵路運輸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因辦公樓裝修及購置辦公用具導致室內空氣污染物超標與肖先生罹患甲狀腺癌之間的因果關系成立,判決徐州市稅務局支付給肖先生約7000元。2019年,徐州市稅務局提起上訴。2024年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駁回肖先生的訴訟請求。

【員工反映】

辦公室內存在異味

30余名職工中10人被診斷患癌

據肖先生回憶,2007年,第五稅務局辦公地點搬遷。當年10月,新辦公樓裝修完畢並購置了全新辦公用品;11月,他和同事們便入住辦公。2008年至2012年,共4年時間,他都在103辦公室辦公,曾出現頻繁感冒、掉發及呼吸道不適等反應。2014年2月,他去往醫院檢查,發現甲狀腺多發結節,次月,他被確診患有右甲狀腺癌,並進行手術。

據他回憶,搬入新辦公樓後,能明顯地聞到辦公室內存在異味,他和同事們曾就相關問題向單位進行反映,但並未收到調整反饋,後續出於工作安排,肖先生曾更換辦公室。2014年前後,職工們對於異味的反映越發強烈,包括肖先生在內,多名員工被診斷患有腫瘤。

2017年,肖先生起訴徐州市稅務局,要求其支付護理費、營養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等合計約7000元。徐州鐵路運輸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徐州市稅務局依法應當承擔環境侵權民事責任,並判決稅務局支付相關費用。


一審及二審判決書均載明,2014年,江蘇地質礦產設計研究院對辦公樓多個辦公室進行檢測,檢測報告顯示房間TVOC(總揮發性有機物)均被評定為合格。2015年,徐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也對辦公樓多個房間進行空氣質量檢測,報告顯示,103辦公室甲醛超標,多個房間氨含量均超標。

相關判決書顯示,截至2018年,職工共有30余人,2009年起共有10人罹患不同癌症。與肖先生同在103辦公室辦公的同事,也在2014年被發現有甲狀腺腫瘤;曾在1樓辦公的多名同事,分別罹患甲狀腺癌、乳腺癌、膀胱癌等,而在3樓辦公的同事則均被診斷腎癌或腎腫瘤。

【一審】


環境污染侵權實行舉證責任倒置

稅務局被判承擔環境侵權民事責任

據一審判決書,就肖先生的情況,徐州市稅務局曾提交《2014年市局在職人員大病報銷金額公示表》,擬證明單位曾為肖先生治病報銷醫療費共計約1.7萬元。肖先生告訴記者,確實有部分醫療費用得到了大病報銷,但已不記得具體金額。

該判決書寫道,從毒理學角度看,“甲醛、氨氣等污染物對人體機能具有一定的破壞性”在醫學領域已被廣泛認同,其中,甲醛於2004年已被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定性為1類致癌物(對人體致癌),於2010年被世界衛生組織在《室內空氣質量指南》中列為室內空氣主要化學污染物。

徐州鐵路運輸法院認為,徐州市稅務局下屬第五稅務分局搬入前未對新裝修辦公場所進行合理時間通風,未對室內裝修質量進行驗收,未對室內污染物是否超標進行檢測,在室內空氣異味明顯甚至職工身體產生諸多不適的情況下,亦未采取必要的室內環境治理措施,使肖先生身體長期受到污染物的損害。稅務局作為辦公環境的提供者及污染物的控制者本身具有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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