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你的"宅基地":为什么地方在鼓励农民放弃它?
湖北鄂州提出: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合法宅基地且拆除宅基地及相关建(构)筑物后,在“双集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给予购房补贴,退出的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
安徽凤阳提出:如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在原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并拆除建(构)筑物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奖励(与货币、房票安置、购房补贴不同时享受)。
江苏南通提出:在主城区(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下同)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总额1.5%的奖补。自愿退出(放弃)农村宅基地进城购房的,给予一定额度的奖补,具体标准由全市各地自行制定。
这一政策也引发了不少人的担忧。有人认为,新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想要通过这样的方式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也为让农民兄弟过上更好的生活。
但也有人认为,宅基地是农民的根本,是安身立命之本。长远来看,放弃宅基地可能会让农民失去更多。毕竟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购房。不仅要考虑生活成本,还有工作机会、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等,这些都是不得不直面的问题。
所以,只是几万块钱奖励,可能杯水车薪。
所以,行内人士觉得,政策设计时应明确退出补偿机制,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合理、公正的经济补偿,并为他们的后续生活、就业提供多元化的保障方案。
01 、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
我国我国宅基地制度包括: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村民享有使用权;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宅基地的面积进行限制,并无偿分配给村民使用,同时允许村民长期持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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