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连蔚出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以后,陕西省委第一书记李瑞山说:“别让姚连蔚从陕西飞了。”因此,姚仍兼任陕西省总工会主席,住在北京阜成门外马神庙全国总工会宿舍大院里。他除了例行的外交礼仪事务外,还兼任国务院常规武器装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因为他是军工厂工人出身。虽然当车工和领导科研是两回事,但毕竟名义上有点沾边。
姚连蔚说:“担任候补中央委员和人大副委员长,对我来说是一种不堪重负的压力。自己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就那么点儿见识和能力,而天天要处理的都是国家大事,一举一动都可能载入史册,简直如坐针毡。但是不说话,不点头,又不行,只好硬着头皮撑。好在那时40岁出头,精力充沛,常常两天两夜不睡觉看材料,了解要处理事情的来龙去脉。”
当时,中央对与他一起提升的吴桂贤、孙健(国务院副总理)、李素文等人实行的都是巴黎公社式的工资制度,提职不提薪。姚连蔚当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拿的还是1959年的四级工资。每月几十元。他的粮食关系、工资关系一直留在陕西的工厂,因此,他实际上还是个工人,只是领取高干补贴而已。
1976年文革结束。姚连蔚开始走下坡路了。1977年7月12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吴德、纪登奎、陈永贵三人约他谈话,说:“陕西有人告你的状。如果再让你继续工作,怕群众会有反映,中央不好解释。因为,事情尚未弄清楚。”于是,姚连蔚开始停职接受审查。与他前后接受审查的还有一大批人:吴桂贤、孙健、庄则栋、孙玉国……一年以后,姚连蔚被送回西安继续接受审查。1979年2月,在正月十五闹元宵的那一天,他被逮捕,关进了西安北郊的监狱。
两年半的关押以后,1981年10月29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他免予起诉。《免予起诉书》,上面写着:
1967年9月2日,西安地区两派群众组织在西郊发生大规模的武斗事件。9月4日,姚连蔚主持召开“新西机”(即今昆化机械厂)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另一派参加武斗的部分人员进行审讯,索取参与武斗的口供。其间,有一人被打成重伤,姚连蔚看到后,未予制止,以致那人伤重死亡。姚连蔚又召开会议,统一口径,编造死因,企图欺骗群众,逃避罪责。这触犯了刑法143条的规定,已构成犯罪。但考虑到姚连蔚的犯罪行为是在“文化大革命”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未经关押教育,故决定予以从宽处理,免予起诉。
出狱后,姚连蔚成为家庭管理员、采购员、炊事员、学习辅导员。他的大儿子是火车司机,二儿子是炼钢工人,三儿子正在技工学校读书,可以说是个工人之家。姚连蔚说:“艰难时期已经过去,我没有什么可忧虑的了。”
姚连蔚在北京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时,拿的还是他1959年四级工的月薪58.86元。近几年,周内多次调整工资,同姚一起进厂的工友月薪已提到130多元,他夫人的月薪也升为110元,而姚仍是58元。姚连蔚已申请退休,昆仑机械厂年轻的厂长邱世杰说,应当历史地看问题,他主张对姚退休时的工资放宽一些。
姚连蔚的夫人王桂兰——昔日该厂厂部档案室机要员、后在车间当办事员——是山西汾阳人,已届知命之年,她“处事不惊”,是“贤妻良母”。她不为丈夫做高官而趾高气扬,也不因丈夫“削职为民”而万念俱灰。王桂兰说她和姚连蔚曾在一个车间、一个班组上班,同一天加入共产党,志同道合,心心相印。
姚连蔚说,他有贤慧的妻子,因而能够活下来。出狱后,他成为家务管理员、采购员、炊事员、学习辅导员。他27岁的大儿子已是火车副司机,26岁的二儿子是炼钢工人,18岁的三儿子正在技工学校读书。姚连蔚在长安老家还有两间平房,他不时回家看望乡亲,种花养草,爬山钓鱼,寻求乐趣。尽管他的一只眼睛得了中心网膜炎,盲而不瞎,只能看大目标,但他还是把精力放在读书上。他把中医书当作小说阅读。他并没有“不为良相平天下,亦当为良医济世人”的志向,他的学习动机,是因为工厂不给他报销医药费。
1984年,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