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0月1日晚發生在美國西部城市拉斯維加斯的槍擊事件,已成為美國史上最嚴重槍擊案。盡管極端組織“伊斯蘭國”已宣布“認領”這起槍擊案,凶手具體動機也有待查明,但是輿論仍然把矛頭指向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在美國,控槍為什麼這麼難?正如微信公號“俠客島”文章中所說,“一個槍支能被凶手輕易獲取的制度下,無疑可以增加行凶者的犯罪便利”。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就此采訪了復旦大學中國研究中心范勇鵬教授。
美國是世界上私人槍支持有量最多的國家,曾任美國聯邦調查局助理局長的羅恩·郝思科透露,全國大概有3億支槍。聯合國的數據顯示,美國槍擊凶殺率在發達國家中高居首位,約為加拿大的6倍、德國的16倍。談到美國槍支管理問題,一般都會提到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該修正案為美國權利法案的一部分,於1791年12月15日被批准。修正案中規定:保障人民有備有及佩帶武器之權利。在范勇鵬看來,美國憲法十分簡略,一些條文的確有模糊之處,第二修正案就是其中之一。但是真正的問題並不在於條文本身,而是對條文的自由主義解釋。事實上,美國人持槍並不是像有人所說的那樣是“天賦人權”。直到2008年的赫勒案,聯邦最高法院才第一次宣布持槍權是一項個人權利;2010年的麥克唐納案,聯邦最高法院宣布持槍權適用於全美。
很多人將美國控槍難,歸因於槍支背後的利益集團。這當然是一個重要原因。槍支產業背後的利益鏈條包括槍支生產企業、銷售商、槍支愛好者、部分保守主義者以及政客等多元群體,而“全美步槍協會”恰巧處於所有相關者的利益交匯點上,成了“槍支政治”的主要代言人。
據介紹,1871年成立的全美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原本只是為了提高成員射擊水平的俱樂部。目前,該協會會員超過400萬,潛在會員估計超過千萬,成為美國最大單一議題利益集團。憑借強大的游說能力,全美步槍協會左右選舉,影響立法。它為會員出版了《投票指南》,鼓勵會員給反控槍的候選人投票。在美國的反槍控活動中,該協會提供了近90%的經費。西奧多•羅斯福、艾森豪威爾、尼克松、裡根、老布什、小布什等共和黨總統都曾受惠於全美步槍協會。協會還通過金錢捐贈,拉攏國會議員,從而影響立法。例如1994年《暴力犯罪控制法案》,就由於全美步槍協會的壓力而未被排入國會議程,導致2004年未能延期,自動廢止。
但是,范勇鵬指出,利益的因素只是控槍難的原因之一。要找到問題的症結,就必須深入到其背後的政治思潮和社會文化中去。他認為,自由主義的惡性發展是美國槍支問題背後的總根源。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國內興起了一股自由主義思潮。“賦權”是這股思潮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張將人的權利個人化。於是,包括個人在內,各個群體也開始尋求自己的權利。正如同性戀、墮胎一樣,控槍問題也漸漸標簽化。誰想控槍,就會被貼上保守派的標簽。這種分裂和極化到了80年代達到一個峰值,美國社會內部甚至興起了一場“文化戰爭”。此後,美國國內的保守派曾經進行反擊,社會因此平靜了一段時間。但是到了奧巴馬任總統期間,壓抑了許久的一些社會問題再度爆發,而且越來越呈現出彼此交織的跡象。
范勇鵬認為,拉斯維加斯槍擊案以及此前爆發的一系列沖突表明,美國正站在“內斗”的門檻上,美國社會呈現出“解體”的趨向。如果深挖一下原因,還是要追溯到上世紀60年代,當時為了應對二戰後出現的“階級政治”,美國精英們不斷推動多元主義、自由主義、個人主義,意圖以這種方式來打碎“階級政治”這種橫向劃分,於是各個族群被打碎,個人權利得到極大張揚,出現了族裔政治、性別政治、身份政治。雖然這一做法緩解了美國階級矛盾,但是也帶來了弊端,那就是社會碎片化、分裂化。而一個國家總是需要共同體意識的,到了80年代,政府想把放出去的權利收回來一些,但由於“棘輪效應”的存在,已經很難收回來了。
“其實,美國社會中的有識之士也認識到了這個問題。”范勇鵬說。曾任美國大法官的羅伯特•伯克(Robert Bork)在《垂頭喪氣走向罪惡之都》(Slouching Towards Gomorrah)一書中說, 美國“正走在通往道德混亂的路上,將會到達極端個人主義的終點以及極端平等主義所追求的暴政。現代自由主義正在全面地腐蝕我們的文化”。著名學者塞繆爾·亨廷頓在《我們是誰》一書中,也論述了“美國國家特性”所受到的種種“挑戰”,指出事實上存在“兩個美國”。
美國正呈現出“撕裂”的特性,這是自由主義惡性發展的惡果。對此,值得世人警惕並加以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