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京銀行破產帶來的巨大利益
北京銀行成立16年來利用違法犯罪手段發展壯大,其犯罪行為覆蓋了中央和北京市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2005年北京市政府勾結中國銀監會利用北京銀行第四次增資擴股的機會批准北京銀行違法公開發行了一億股原始股,中國銀監會給北京銀行的法律批文“京銀監復[2004]871號”規定僅限於向內部職工發行股份,北京銀行沒有按照中國銀監會的法律批文操作,沒有向內部職工發行,而是利用原始股行賄,違法向社會公開發行了一億股份,違法發行金額2億元人民幣,觸犯了中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犯了“擅自發行股票罪”。
這是胡錦濤、溫家寶為了收買權貴搞的普惠制,一億股北京銀行原始股違法公開發行給了五百多家權貴的子孫,其中有大量未成年人,刑事罪犯北京銀行董事長閻冰竹靠這份功勞當上了中共十七大黨代表和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
2007年9月中國證監會批准北京銀行違法上市,根據《中國證券法》第五十條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違法公開發行股份的重大刑事犯罪發生在上市前三年內,北京銀行不具有上市資格,北京銀行必須退市。
當月底北京銀行違法公開發行一億股原始股的事情曝光,這一事件被稱為“北京銀行嬰兒股東事件”,我是主要揭露者之一。全國人民群情激憤,群起聲討北京銀行和中國證監會。中紀委拒絕受理此案,中國證監會、中國銀監會保持沉默,專家教授出面替北京銀行狡辯,北京市政府和北京銀行展開危機公關,所有積極挖掘嬰兒股東身份的媒體記者都被封口,中國主要網站全面刪除了有關北京銀行的負面消息。北京銀行的破產就是他們自己的破產,胡錦濤、溫家寶政府否認北京銀行犯罪,在他們的嚴密保護下北京銀行未受任何法律制裁。
從2005年到2008年,中國證監會違反中國證券法的規定,允許證券公司違法創設股改權證公開在證券交易所搶劫了1000億的財富,幾十萬投資者破產,多人自殺身亡,要求賠償損失的投資者均被鎮壓。
2001年我在北京銀行工作期間受排擠打壓,北京銀行及其幫凶黑後台用流氓手段迫害我全家,我被迫辭職後開始揭露北京銀行違法犯罪行為,追求自由民主,批判北京銀行的黑後台胡錦濤、溫家寶政府工作中存在的嚴重問題,特別是金融領域的賤賣中國銀行業案、操縱證券市場違法創設股改權證案和北京銀行違法公開發行一億股原始股違法上市案等。
2008年4月我被他們打擊報復,胡錦濤、溫家寶政府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我,在看守所警察說我反對和誹謗胡錦濤、溫家寶,誣告北京銀行,胡錦濤、溫家寶很生氣,逼迫我給胡錦濤、溫家寶寫道謙信,後把我關押在精神病院,用藥物迫害我,總共被關押了186天。釋放時警告我和我父母,不能再發表民主文章,不能再批評胡錦濤、溫家寶,不能再揭發北京銀行的罪行,否則長期關押在精神病院。污蔑我為精神病是為了終身迫害我,便於隨時再把我關進精神病院,阻止我揭露他們的惡行,阻止我維權起訴他們,以此來保護他們的非法利益。
胡錦濤、溫家寶政府一直監視著我家,公然迫害老革命後代、民主正義人士全家,為了以後能過上不受威脅的自由的正常生活,我只能逃亡國外求助於昔日的反法西斯盟友。2009年初,我非公開向國外發出了政治避難申請,被胡錦濤、溫家寶政府偵測到,為了阻止我出國維權揭露他們的執政惡行,他們殘忍地打殘了我姐。三年來,公安局、衛生局、法院、司法鑒定機構、醫院等有關部門串通一氣,集體造假拖延時間,給凶手通風報信,掩護凶手逃避,不負任何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北京的醫生不給我姐做手術,使我姐至今得不到手術治療,導致我姐股骨頭壞死,喪失了勞動能力。胡錦濤、溫家寶政府幾次威脅要再把我關進精神病院,他們認為這樣還不能徹底把我家困在中國,在網上盜用我的名義散布恐怖信息,又妄圖把我污蔑為恐怖分子。
從2001年至今,十一年來,北京銀行及其幫凶黑後台和胡錦濤、溫家寶政府不斷威脅恐嚇用黑惡流氓手段殘酷迫害我和我全家,他們斷絕我家在中國的生存發展,殺我家一人,打殘我家一人,打傷我家二人,對我全家進行終身迫害。我祖輩出生入死打下的天下,我父輩流血流汗守住的江山,到我這一輩才是第三代就被胡錦濤、溫家寶政府非法剝奪了政治權力、維護國家法律的公民權力和他們一再標榜的人的第一權力——生存權。
高喊著民主法治要讓腐敗者身敗名裂家破人亡騙取人民信任的胡錦濤、溫家寶,充當刑事罪犯的黑後台和保護傘,壓制民主破壞法律踐踏人權,真正做到了讓響應號召反腐敗的人民群眾身敗名裂家破人亡,我家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十年來反腐敗越反越腐敗,越反腐敗分子越多越凶惡,他們不是反腐敗而是真腐敗,不是與腐敗水火不容,而是與腐敗水乳交容。他們不擇手段保護同伙,給了北京銀行幾乎所有的榮譽稱號,越犯罪越光榮,越腐敗越先進。不擇手段鏟除異己,想用什麼罪名迫害就用什麼罪名迫害,想用什麼手段迫害就用什麼手段迫害,想迫害多久就迫害多久,只要還敢讓他們不高興就敢終身監禁。胡錦濤、溫家寶政府凌駕於法律之上,毫無道德、公理、正義、人性。
我准備在美國起訴北京銀行和中國政府,維護我家的權益。要求法院判決違法上市的北京銀行退市,創設股改權證違法,中國證監會,中國銀監會,北京市政府,北京銀行,參與違法創設股改權證的26家證券公司共同賠償二級市場投資者的損失。要求中國政府對我家的政治迫害、經濟迫害、精神迫害和人身傷害賠償我家200億美元,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用中國政府持有的美國國債支付。其他被中國政府迫害流亡海外的民主正義人士參照此例申請賠償,瓜分中國政府持有的美國國債,然後回國參加政治改革,建設民主法制中國。
這個損失是巨大的,北京銀行,它的上市承銷商中信證券(中國最大的證券公司,在上海上市,也在香港上市)和中信建投證券等肯定會破產,其余的要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北京市政府和其它證券公司賠償。中國將爆發政治危機和金融危機,中央和北京市將會有上萬高官落馬,中國社會也會隨之改變。
當法院判決傳回中國時,北京銀行嬰兒股東事件和違法創設股改權證事件在全國人民心裡造成的巨大影響力將充分爆發。中國政府在美國的投資損失50%,擁有一萬億元人民幣資產在北京當地有重要影響的北京銀行破產和中國主要證券公司垮台,會導致上證股指跌到1000點以下,下跌60~70%,此時我們可以在紐約證交所,香港聯交所,新加坡交易所賣空中國金融產品賺得暴利。這一危機是短暫的,在新的中國政府的堅強領導之下,中國股市會迅速反彈,上漲二至三倍,我們再買多中國金融產品又可獲得更加巨大的暴利。這一過程還會影響到石油期貨,黃金期貨,其它商品期貨,創造出更多的獲利機會。
希望外國的金融機構和法律機構共同參與共同獲利。我的家人急需國外先進的醫療救治,我願意把我家在美國維權的獨家報導權轉讓給一家美國電視台,並以中國當前的題材拍攝一部政治電影。希望你們能給我家提供經濟援助,法律援助和醫療救助,作為回報我將帶給你們從未有過的巨大投資利益。
參考:
我的文章《北京銀行嬰兒股東事件是政權集體腐敗的結果》
我的文章《申請政治避難》
《中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中國證券法》第五十條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五條,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國證監會四家機構聯合下發《關於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8]1 號)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准的規定(二)》
鄭然
2012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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