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管理:强化治理与问责限制校董的自由支配开支及酬金,将民选校董人数统一上限为12人;要求校董自费承担部分外部组织会员费用;并加强对教育局附属机构及公共资金使用的监督。通过设立两个新职位,为英语教育局提供更专业的领导架构:原“教育局局长(Director of Education)”将改为“首席执行官(CEO)”,负责财务与运营监管,并需具备商业背景;同时设立“首席教育官(Chief Education Officer)”,由CEO任命,专注提升学生成绩,并需具备教学资质,包括安大略教师学院注册资格或同等认证。加强教育局预算监管与问责机制,要求CEO主导预算制定;当校董无法达成一致时,相关预算事项将提交教育厅长裁决;同时规定,解除CEO职务需获得省教育厅批准,以防止其在履职过程中遭受不当报复或随意解雇。推进教育局劳资谈判专业化,由“安大略教育局局长委员会”(Council of Ontario Directors of Education)作为英语公立及英语天主教教育局的统一雇主谈判机构,确保谈判由具备专业运营经验的教育局管理人员主导。明确教育局对外沟通规范,确保官方渠道的信息聚焦于学校日常关键职能。教育厅长Paul Calandra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希望消除校董在系统中带来的干扰,因此校董的角色将相比过去大幅削弱。”他还说,这将“显著降低他们扰乱系统的能力,减少制造分裂的空间,并让他们重新专注于我听到的重点——为家长发声。”教育体系的核心职责是“学生成功”该法案是在政府持续加强教育局监管与问责体系基础上的进一步举措,旨在确保教育资金真正用于提供高质量教育,并帮助学生掌握实用技能,从而获得稳定且高收入的未来职业发展机会。教育厅长Calandra表示:“安大略省的教育体系必须始终专注于其核心职责:学生成功。在一些教育局,这一重点已经被忽视,而学生正在为此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