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小企業主們的創業和財富積累並不容易!如何守住經多年打拼而已獲得的財富,並使之保值增值,是每個企業主所面臨的重要課題之一;而另一個同樣重要的問題是:公司裡長年累積的財富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也用不完,將來應以何種方式傳承給下一代才更有效?這是每個企業主必須要加以認真思考並需進行合理規劃和妥善安排的重要事情,也是本文想要與大家分享的主題。我們先說結論:相對於其它任何方式,公司通過購買以企業主(主要股東)為被保人、以公司為保單持有人、付款人和受益人的公司保單(Corporation-owned life policy)是讓公司的留存利潤實現高效增值的最具稅務優惠的方式,也是實現公司財富傳承的最有效手段!再高明的會計師或稅務師、再完美的稅務規劃或遺產規劃,最終都需以公司保單來作為最有效的解決方案(唯一或之一)!
第二種方式: 假定將留存收益全部投資於房產或基金股票等Capital Gain 類的資產,那麼,將來作為遺產留給孩子時需要繳納三重稅 :即公司物業或基金股票增值稅,公司股權增值稅和作為遺產拿出來、孩子需要交的股息稅,減除退稅後三者之和大約為增值後的總資產價值的55%。投資物業或基金股票之後雖然多了一重稅,但總的繳稅比例反而低了,主要原因是物業或基金股票的增值作為一種Capital Gain, 它只有50%需要按公司的投資稅率50.17%計較增值稅,另50%在公司層面是免稅的,並產生一個相應的CDA Credit,可以讓繼承人把相當於這個額度的資產免稅拿出來!另外,由於投資增值,讓公司的留存收益總額大大增加,所以,將來的遺產淨值要比第一種方式的不做任何投資高很多!例如,假定公司的留存收益為$100萬,若一直不做任何投資增值,則將來作為遺產留給孩子的只有$25萬左右;若按第二種方式做投資增值,假定在公司Owner身故時增值到$600萬,即使繳納了約55%的稅,則還是可留給孩子約$270萬的稅後資產。
上面的比較分析仍基於目前50%的資本利得稅納入率(capital gain inclusion rate)。從2026年1月開始,資本利得稅納入率將從目前的1/2調升為2/3, 這樣,上述的前二種方式的稅務效果會更差,第三種方式即公司保單作為一種財富增值方式和財富傳承手段的效率會更高,優勢會更加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