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重建更好未來法案》一般,曼欽、西內馬等人多次獲拜登親自游說,卻是不為所動,而貴為白宮主人的拜登也拿他們沒辦法。
另一邊廂,除了國會的局限外,總統行政權力也愈加受到法院限制。同樣在1月13日,在6位保守派最高法院法官的支持下,作為拜登任內最為強硬抗疫行動的雇員強利疫苗接種令被指越權,使這個原可要求超過8,000萬美國人接種新冠疫苗的措施不了了之。
在共和黨人高舉自由的背景下,拜登此法原是以勞工部管制職業安全的權限入手,將疫苗接種當作是保障員工的安全措施之一。但最高法院似乎認為,疫苗令沒有在不同行業作差別處理,沒有評估不同行業的受新冠病毒感染風險,因此超越了國會立法給予勞工部的權限。
這當然是一個看似合理的法律觀點。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新冠病毒對於各行各業都構成一定程度的職業安全風險,而勞工部此法背後的專業判斷就是各行各業都需要新冠疫苗的保護。這,是一個行政部門的事實判斷,而負責解釋法律的法官們似乎沒有專業資格去質疑這個事實判斷。
因此,說到底,這種法律觀點的應用,只是反映了保守派法官們的既有立場,相關觀點只是他們用來合理化其立場的堂皇理由而已。
最高法院目前以保守派法官占絕大多數,權力不在己方之手,拜登也是無計可施。
從這兩件事就可以看到,美國總統在應對國內事務時權力是何其薄弱。其吊詭的地方在於,當國內政務不順之時,人民卻會將責任歸咎於總統身上。難怪不少人會認為美國總統是一份“不可能的工作”。
如今,拜登已是除特朗普以外數十來年民望最差的總統。當然,從能力上講,拜登並不是什麼傑出的政治家,可是對於他此刻身處的施政停滯困境,人們也許應該給予一定的同情,而有志於實質政策而非政治斗爭的美國政治人物,也應該對美國三權分立的體制進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