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式价值观”的限度与祛魅
当然,我们能理解西方国家奉行价值观外交的深刻历史原因。这种外交方式脱胎于欧洲启蒙时代的思想光芒,形成于美国开国元勋之一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以道义为由请求法国支持美国独立的卓越战略眼光,定型于两次世界大战给西方带来的灾难(尤其是犹太人大屠杀所带来的震撼)以及战后美苏对垒的冷战格局,并随着苏联的瓦解而一度达到“历史的终结”的高度,也已深深嵌入多数国民和执政者的价值体系和国家认同之中。
我们也不会否认这等外交理念曾为国际社会做出的巨大贡献。虽然美欧并非时时遵守其价值观准则,例如美国曾积极庇护许多亲美的独裁者,包括在菲律宾暴力敛财廿年的马可斯(Ferdinand Marcos)政府,以及统治尼加拉瓜半世纪的索摩查家族(Somoza Family),同时也曾对一些缺乏地缘重要性的人道主义灾难视而不见,最让人痛心的莫过于近80万人丧命的卢旺达大屠杀。但毫无疑问,西方国家自二战以来为国际社会提供了大量公共物品,搭建了许多以多边主义框架解决问题的国际组织,的确为人类发展和福祉做出相当贡献。
但问题是,“价值观外交”在过去二十年早已展现出各种弊端,最严重的悲剧即为小布什政府为推广安全与“自由议程”(Freedom Agenda)而发动的阿富汗与伊拉克战争。与此同时,西方国家内部也不断爆发民主危机。欧洲难民危机引发的极右和排外思潮仍大有市场,美国诸多社会问题仍在为右翼民粹主义提供源源不断的燃料。美欧抗疫表现也因“自由价值观”所缚而付出巨大人命代价。
这些国家的实际表现与口中价值观之间的落差,已明显动摇了其“道德高地”的稳固程度,同时也给诸如“选举民主是最好的政治体制”之类的观点完成了祛魅。毕竟,一个难以解决社会问题的民主制度,又如何能在道德上和实践上具有吸引力呢?另一边厢,许多“民主阵营”之外的国家正探索多样化的治理道路,其中中国就展现了一种重治理、重成果也重程序的“全过程民主”,提供了国家发展路径的另一种选择。
因此,在西方内部价值观越发分裂、在国际社会也越发受质疑的今天,“价值观外交”对于“民主阵营”内部或能起到统合作用。但在这套价值观道德光环褪色、实践效果不一的情况下,解决国际问题已是弊大于利,引发的反感多于认同,此次土耳其外交事件就充分说明了这点。
不过,尽管美国在面对土耳其时迅速退却了,但在面对中国这等头号战略对手时,显然还将延续这套做法,并通过将中国粗暴地贴上民主的反面“专制”的标签,以抬高自身的道德优越感,也为围堵中国的地缘竞争之举赋上正义的外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等国选择性施展的“价值观外交”,以及美国仍未能挣脱党争以快速解决社会矛盾,或会更明显地展现出“价值观外交”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