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特例:反對的不是“疫苗”是“強制”?
上述的爭抝、法案相關的灰色地帶,以至法律訴訟在全美可謂俯拾皆是。由此可見,看似直截了當的“疫苗強制令”,現已變成聯邦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政府與企業之間;政府與公職人員之間;企業與勞工之間的多重矛盾。
這除了凸顯拜登政府考慮不周,更顯示疫苗接種問題已變成更惡化的政治爭端。其實,很大部分的美國人已經接種了首劑新冠疫苗。美國CDC截至10月19日的數據顯示,12歲或以上人士已接種一劑的比例達77%,完成兩劑接種的已達66.8%
而且,不論在政府上下、特朗普還是拜登、共和黨還是民主黨,其實都一概認同疫苗有效對抗新冠病毒,預防重症及死亡病例。然而在“強制接種”層面,保守派人士及政客往往強調打疫苗乃“個人選擇”(personal choice)、“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等主張。正如兩位共和黨籍州長阿博特與德桑蒂斯一樣,自己已完成接種疫苗,但以尊重個人選擇及公民自由為由,堅決反對強制接種的做法。
密歇根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Ken Resnicow形容:“這某程度上已演變成——不接種疫苗是捍衛自由、抵抗‘暴政’的方法。世上沒有多少國家出現這樣的狀態。”
“這種自由和自主的觀念,使很多人潛在就認為我們不需要強制接種疫苗。”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彭博公共衛生學院的疫苗中心總監Rupali Limaye認為,“自由”這個美國的核心理想價值,為人們提供了反科學言論的基礎,在共和黨人之間尤甚。
“我不認為問題在於他們討厭疫苗,他們討厭的是迫他們去做一些他們不想做的事。疫苗只是這一切的犠牲品。”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