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東莞松山湖的華為實驗樓燒掉了,聽說而已,我沒有親見。但東莞我是去過的,花花綠綠的世界,特別是厚街一帶,我很喜歡。
小時候我是很貪玩的,經常因為貪玩而耽誤了作業。等到上課前,央求同學,臨上課前猛抄一通,總算還能應付。但是有一年暑假,因為太過貪玩,拉下的“虧空”太多,絕非一兩日能夠補上,心急如焚之下,急中生智。
返校那天交作業時,我面不改色鎮定自若地跟學習委員說:我的書包,丟了。
我至今難忘學習委員那匪夷所思難以置信的表情。學習委員是一個梳著兩根短小辮的女同學,她竟然問我:你的書包丟在哪兒了?
我想,如果我當時說出書包的下落,她是肯定會親自去找的。——因為她真的是一個很天真的孩子嘛!
我當然不可能說出書包被我丟在了一個正在挖地基的建築工地的大坑裡。我反問學習委員:如果我知道丟在了哪裡,那還叫丟嗎?
上課了,班主任——那頭“豪豬”,參見本號《我面目全非的挨揍記憶》——一進教室就把我叫了起來。她面色冷峻地冷眼看著我,冷語道:書包什麼時候丟的?
我有點心慌,我一慌,就結巴,至今如此。我回答:就······就剛才·····在在在上上上學的路路路上······
班主任盯著我,冷笑,“哼”了一聲,拉著長音問:怎麼丟的啊?
我還在抵抗,但是慌亂已經過去:我我我看見路邊有螞蟻搬家,就把書包放在一邊蹲在地下看。這時我想起了老師教的知識,說螞蟻搬家意味著要下雨,所以我就趕緊跑回家去拿雨傘,就忘了拿書包······
這時一聲斷喝猶如晴天霹靂:“那雨傘呢?”
我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編不下去了。
要不是子弟學校,要不是我爸和我媽拼命地道歉和保證,那個暑假過後,我肯定就留級了。
那個暑假我是玩兒爽了,但是“丟書包”事件令我付出的代價卻極其慘痛:被老爸狂扁一通不說,還被罰沒一個學期的零花錢——每天五分錢的冰棍錢——外加被哥哥們的追加處罰:飯後替他倆洗碗。
那時我們兄弟的午飯都在政治部食堂吃,小孩子懶,經常飯後不刷碗筷,往碗櫃裡一扔就跑去玩兒了。書包“丟”了以後,飯後立刻刷碗洗筷的習慣就養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