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第11条:【直到被证明有罪之前,我们都是清白的】
移民生活北美论坛 -> 温哥华不眠夜

#1: 作者: 放眼世界时间: 2018-9-29 08:12

人权第11条:【直到被证明有罪之前,我们都是清白的】

①.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罪。

②.任何人的任何行为或不行为,在其发生时依国家法或国际法均不构成刑事罪者,不得被判为犯有刑事罪。…。


#2: 作者: 被禁止的用户时间: 2018-9-29 09:36

所以造谣者层出不穷!

#3: 作者: 小语曼时间: 2018-9-29 13:01

你们那头民主斗牛一定要别人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无法自证的话,就是精神病,这就是民主精神lol




移民生活北美论坛 -> 温哥华不眠夜


output generated using printer-friendly topic mod, 所有的时间均为 美国太平洋时间

1页,共1

Powered by phpBB 2.0.8
Content received from: 加西网 (温哥华门户), https://www.westca.com